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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梅州市在收听收看全国和全省文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立即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会议精神,部署下一阶段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副市长陈丽霞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据悉,梅州市自2007年4月正式启动文物普查工作以来,积极实施 《梅州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并与各县(市、区)签订了责任书,实地文物调查遍及110个镇(街),最终登记各类不可移动文物2232处,其中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1783处,复查不可移动文物449处;另登记消失不可移动文物128处。今年5月,梅州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数据全部通过国家审核验收。
陈丽霞要求,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尽快做好建立不可移动文物编码系统、建立文物普查档案、编制《梅州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等六个方面的工作,加快推进普查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出台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确保全面完成梅州市文物普查工作任务。
南方网编辑:张林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