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华龙网讯(记者 徐勤)昨日,市一中院对长寿李智等22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李智因犯下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枪支,强迫交易罪,打击报复证人罪,行贿罪等十项罪名,以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罚金900万元,并对其限制减刑。
另外,涉案的吴刚等19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陈建强、车逵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十年六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以来,李智纠集吴刚、王峰等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多次共同实施聚众斗殴、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打击报复证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暴力性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李智为组织、领导者,以吴刚、王峰为积极参加者,以郭云、项锦渝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实施强迫交易、故意伤害、串通投标、行贿、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垄断长寿区砂石开采及销售市场,攫取经济利益;与此同时,长寿区水利农机局原副局长陈建强、长寿区水务局纪检组原组长车逵多次收受李智等人贿赂、放纵李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