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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深圳特色水务发展道路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2日 06: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特区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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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郑向鹏)昨天下午,市长许勤主持召开市政府五届四十六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快水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关于撤销马田、水田收费站有关问题的请示》、《深圳市龙华新区和大鹏新区管理暂行规定》等事项。

  《若干意见》提出,要围绕落实创造深圳质量、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战略部署,把水务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把水污染治理作为构建健康宜居城市的重点任务,坚持民生优先、人水和谐、绿色低碳的原则,着力构建“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水文化”四位一体的水务发展格局,突出加强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继续深化水务行业改革创新,大力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和节约保护,加快构建水务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率先走出一条深圳特色的城市水务现代化发展道路。

  会议指出,加快水务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务是深圳经济特区发展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与深圳未来可持续发展、民生保障等密切相关。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制定《若干意见》很有必要。

  深圳水务改革发展工作要更加适应城市化特征,围绕供水、节水、引水、蓄水、治水、管水等重点,在项目、资金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该《若干意见》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审定。

  会议研究了我市贯彻即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有关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8项规章的决定。会议要求,各区、各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强制法》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抓紧做好现有规章的清理工作,严格规范行政强制的实施行为,严格对照《行政强制法》制定相关法规文件,切实加强对行政强制的监督,把《行政强制法》的执行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好。

  会议还审议了《深圳市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2011-2015年)》(送审稿)。会议指出,集约节约、高效科学利用土地是全市面临的一个大课题。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非常重要,要进一步做好与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各个专项规划的对应衔接;要前瞻性考虑未来发展需求,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牢固树立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理念,以深圳质量为标杆,为“十二五”各个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空间保障,把土地资源管理好、把土地效益发挥好。

  会议还审议了《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工作方案(框架建议)》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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