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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出厂前刻上15位编码“身份证”
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28日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明年1月1日起,天津市将实行非机动车“实名制”销售制度。
近年来,天津市公安局将群众反映较多的非机动车被盗问题作为下大力量整治的重点,建立了两级非机动车管理部门,开展管、防、打、控、建为核心的专项治理。2010年,“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被纳入全市20项民心工程之一。
按照这一制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出厂前刻制独一无二的15位编码作为“非机动车身份证”,群众在销售网点购买非机动车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销售网点通过“天津市非机动车管理网”当场进行登记、录入。对于纳入天津市上牌照管理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当场安装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