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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熟人间说玩笑话,一句“你去死吧”反显亲昵,不过虽说中国人大多信奉“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但在有的语境中还是忌讳说“死”字的。比如鲁迅小说《祝福》中,不说祥林嫂“死了”而说“老了”,因为过年了要图吉利。又比如穿白大褂的医生跟病人交流,肯定会从病人心理出发,避讳说“死”这个字。
不过近日一则题为“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竟给癌症患者改名‘张去死’”的帖子,其内容着实出人意表。发帖者称,来自安徽南陵县的张某今年8月在上海该医院就诊时,因院方一项费用多收了,在去办理退费时与医院收费人员王竞产生纠纷,后王竞出于报复,将患者就诊卡上的姓名篡改为“张去死”。媒体调查得知,患者家属及院方均承认改名一事属实。
这就不是避讳不避讳说“死”字了,这分明是在诅咒一名癌症病人“去死”。以前俗话说“气死人不偿命”,但如今有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气死人”“骂死人”有时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三国演义》里说诸葛亮三气周瑜,真的气死了周郎,那是敌手之间的斗争。医院是给病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套用那句几乎在有些垄断行业从来没当过真的话,“顾客是上帝”,患者不是敌人,而是医院工作人员的衣食父母。诅咒前来购买服务的“衣食父母”去死,不是要饿死冻死自己吗?
但现实逻辑似乎不是这样的。一家医疗设备一流,在一定区域内或许某些技术也“一流”的知名医院,在医疗资源供不应求的语境下,它很可能不愿弯下高贵的腰,也不会甘心敬患者为“上帝”的。这从院方拖了四个月,也不愿满足被“去死”的张某要求医院公开道歉的这一小小愿望,就可充分看出来。在这一事件中,本是一错再错的医院却又无疑是强势的,或许在该院投诉科主任看来,该院收费员的“个人行为”,好像并没有对患者及家属造成多大伤害,因而哪怕是患者退而求其次要求的“书面道歉”,也“不可能”。
与此相反的是,医院对当事人王竞的所谓“严肃处理”,实在是很温柔很体贴。在常人眼里,对一名极度侮辱患者人格、严重伤害患者精神的“实习员工”,即便只是演演戏,那也应该先开除才是呀。可不行,“对这个收费员,我们还是以教育为主,决定延长一年的实习期”,因而扣发一万元薪资,内部检讨一下,已够“严肃”了,更何况“目前她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由此也让人明白了,一个实习收费员竟敢改患者名字为“张去死”,这样的冲天牛气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她应该早就预料到自己至少不会被开除。你说她嚣张,她说是冲动,你说她冲动,她说是潇洒。因为她背后,是一个强大的始终“冷静”的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