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贯彻实施《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0日 12:1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甘肃网

  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于2010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5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华和甘肃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厅长庞波向大家介绍《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出台和贯彻实施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甘肃省政府法制局副局长 曾施霖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副厅长杨俊斌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厅长庞波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华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梁和平

  梁和平: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甘肃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已由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出台,对我省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促就业地方性法规起到关键作用;也将缓解我省就业压力,给就业困难群体带来更有力的扶持和帮助。为此,今天我们请来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华先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庞波先生向大家介绍《条列》出台和贯彻实施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政府法制局副局长曾施霖先生,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副厅长杨俊斌先生,中央驻甘新闻单位、香港文汇报、大公报和省市新闻媒体近50家的记者。

  首先,我们请许主任介绍有关情况。

  2010年5月18日 15:06:38

  许华: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

  《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天,就《条例》的出台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一简要介绍。

  2010年5月18日 15:08:34

  许华:一、《条例》起草过程

  条例草案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及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陆续制定出台的一系列促进就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2007年12月原劳动保障厅就成立了《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起草办公室,2008年初,将初稿印发到14个市、州征求了意见后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之后又送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30个成员单位征求意见,通过吸收和修改,形成条例(送审稿)。2009年新组建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能,又对条例草案的内容进一步做了调整和修改,上报省政府审议。省政府法制局承办后,书面征求了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25个部门、14个市州政府以及酒钢公司、金川公司等6户企业的意见,并在甘肃政府法制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6月份,又组织召开了有兰州大学、中立源律师事务所、兰州市城关区人力资源市场等单位的专家和实际工作者参加的专家论证会,并邀请省人大法工委、省人大财经委的同志提前介入。同时参考了江西省、河南省、宁夏自治区已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对条例(送审稿)进行了较大修改,删去了与上位法重复的内容,在国家和省上政策许可范围内,将行之有效的政策法制化。2009年10月23日省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会后,根据所提意见再次作了修改。

  2010年5月18日15:13:35

  许华:二、《条例》背景介绍

  一是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管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结合机构改革情况,草案规定: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就业促进工作;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就业工作(第五条)。同时,为了统筹城乡就业工作,草案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劳务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劳动力劳务输转的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第二十二条)。

  二是关于促进就业的政策扶持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章关于政策扶持的规定原则性较强,缺乏可操作性。结合我省就业促进工作存在的实际困难,我们在条例草案第二章除细化有关的扶持政策外,还根据省委、省政府制定的促进就业政策,针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等难点、热点问题,增加了具有我省特色的扶持内容,如财政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第七条第二款)、建立和完善小额贷款担保服务工作(第八条)、引导、组织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及培育具有本地特色的劳务品牌(第十二条)、鼓励和支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就业(第九条第二款)等。

  三是关于创业带动就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关于“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的规定,条例草案专门增设了创业带动就业一章。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帮助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第十五条第一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牧等部门建立健全创业服务、创业培训工作机制,建立创业项目评估推介制度和项目库,为创业人员提供服务(第十五条第二款);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第十八条)等创业援助内容。

  四是关于就业服务

  就业服务是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条例草案在《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基础上,不仅细化了国家有关规定,还结合我省实际,特别是近几年来有关部门每年都要有计划地开展扶助就业困难人群的“就业援助月”活动、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春风行动”、面向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月”活动、扶持非公经济的“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等专项就业服务所积累的经验,明确了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服务(第十九条);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第二十条);专项就业服务活动(第二十一条);就业失业登记(第二十七条)等内容。

  五是关于职业培训和教育

  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职业技能是增强就业竞争力、促进就业的重点。条例草案在总结近年来工作实际的基础上,结合我省颁布实施的《甘肃省职业教育发展条例》的相关规定,创新思路,规定有关部门和培训机构要开展多种方式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六是关于就业援助

  《就业促进法》规定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但对具体的援助措施没有详细规定。2006年以来,我省针对困难群体就业难的问题,出台了包括援助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条例草案在第六章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作出了具体规定。主要有: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创业贷款及相关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第四十一条);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第四十二条);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并在国家规定的给予岗位补贴之外,还给予相应期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第四十三条);建立零就业家庭专项援助制度(第四十四条);对资源枯竭地区的劳动者引导转移就业,并在经营场地、税费减免方面给予扶持(第四十五条);对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和就业困难人员在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赔偿等方面提供法律援助(第四十六条)等援助措施。

  七是关于法律责任

  《就业促进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比较全面,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草案在法律责任部分细化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牧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四十七条);增加了经营性职业介绍机构的责任追究(第四十八条)和伪造、涂改、转让、买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责任(第四十九条);培训机构套取政府培训补贴的责任(第五十条)。谢谢大家!

  2010年5月18日 15:18:31

  梁和平:下面,请庞厅长介绍有关情况。

  2010年5月18日 15:18:46

  庞波: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

  《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是我省深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的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我省就业工作步入了依法管理的新阶段。

  刚才,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许华副主任向大家介绍了《条例》出台有关情况。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2010年5月18日 15:19:35

  庞波: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地把促进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建设的突出位置,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不断完善和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2003年-2009年,全省累计城镇新增就业13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0.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每年都控制在4%以内;全省共输转农村富余劳动力2331.5万人次;创劳务收入累计达到1183亿元;全省累计有260多万人次享受了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同时,帮助3.5万户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了每户至少1人就业的目标。

  2010年5月18日 15:22:41

  庞波:虽然我省就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城乡就业压力依然很大;二是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仍需加强;三是政策落实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四是就业服务基础还很薄弱。针对这些问题,近些年我省就业工作从政策制定、就业服务、全民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做了很多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条例》的出台,是一些符合我省实际的就业政策上升为法律规范,这有利于强化各级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明确相关部门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有效解决促进就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向前发展。基于以上考虑,2010年3月31日,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2010年5月18日 15:27:35

  庞波:一、《条例》有关内容

  一是强化了政府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职责。《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统筹城乡就业工作,把扩大就业和控制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促进就业政策督查评估机制和就业工作协调机制,促进劳动者就业。同时,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以及发挥社会各方面促进就业的作用。

  2010年5月18日 15:29:38

  庞波:二是完善了促进就业的政策支持体系。《条例》结合我省就业工作的实际,规定了政策支持的法律内容。包括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政策、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建立和完善小额贷款担保服务体系、促进大中专院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实行有利于灵活就业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等方面的内容。

  2010年5月18日 15:30:50

  庞波:三是把统筹城乡就业作为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内容。《条例》明确要求,要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劳务输转机制、发展劳务中介组织、培育和创建劳务品牌、推进劳务协作、建立劳务基地、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鼓励支持回乡创业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2010年5月18日 15:31:54

  庞波:四是把创业带动就业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方向。为了推进我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条例》专设“创业扶持”一章,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依法放宽市场准入限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帮助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对有关部门服务创业的职责、自主创业扶持政策、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资金扶持以及创业奖励等做了具体的规定。

  2010年5月18日 15:34:44

  庞波:五是高度关注以高校毕业生为主体的就业问题。《条例》针对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情况,明确了鼓励、支持、引导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职业学校毕业生自谋职业或者自主创业、到城乡基层、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就业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对完善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也做出了具体规定。

  2010年5月18日 15:36:39

  庞波:六是细化了就业服务与管理、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援助的内容。《条例》结合我省就业工作的实际,从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开展专项就业服务活动、明确劳务工作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责、规范对职业中介机构管理、建立就业服务举报投诉制度、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建立相关联动机制、建立失业预警制度、特殊情况下给予企业政策扶持等10个方面,细化了就业服务与管理的内容;从强化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实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加强培训机构管理、建立在职培训体系等6个方面,细化了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内容;从就业援助的措施、就业扶持的内容、就业困难人员的管理、建立零就业家庭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人员集中的地区进行扶持、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等6个方面,也细化了就业援助的内容。

  2010年5月18日 15:40:16

  庞波:二、《条例》贯彻实施

  贯彻实施《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重要职责,我厅已经下发了关于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贯彻实施工作。

  2010年5月18日 15:42:49

  庞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成立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就业、职业能力建设、政策法规和劳动保障监察等机构参加的贯彻实施《条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条例》贯彻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2010年5月18日 15:44:08

  庞波:二是做好学习培训。把《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学习培训计划,使全系统的干部职工准确把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髓,全面了解和把握促进就业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措施,不断提高推动就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010年5月18日 15:44:26

  庞波:三是搞好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有效的宣传,重点宣传《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宣传省委、省政府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使社会各方面主动参与、积极支持就业工作,形成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2010年5月18日 15:44:48

  庞波:四是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依法履行综合管理、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职责,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要求,做到依法办事,秉公执法。

  2010年5月18日 15:45:15

  庞波:五是做好当前工作。一是继续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好今年省委、省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民生实事计划。注重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民营企业就业。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就业见习和就业援助工作,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加强创业培训,鼓励和帮助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推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见习基地建设。二是抓好“保企稳岗”工作。用足用好扶持政策,加大“五缓四降三补贴”政策落实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加强失业调控力度,完善失业动态重点监测报告和失业预警工作制度,及时干预和处理异常失业情况。三是抓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认真实施《甘肃省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三年发展计划(2010-2012年)》,牢牢扭住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这个核心,努力扩大贷款规模。积极探索促进高校毕业生、军转干部、城乡妇女和返乡农民工创业新机制。加强与旅游管理部门、妇联组织的合作,做好小额担保贷款支持我省旅游扶贫发展、促进城乡妇女创业相关工作。组织好兰州市、天水市、酒泉市和庆阳市四个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和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四是抓好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工作。加快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步伐,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继续组织开展好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加大就业困难对象就业援助工作力度,巩固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成果。谢谢大家!

  2010年5月18日 15:49:59

  梁和平:下面,进行记者提问。提问前请报一下所在媒体名称。

  2010年5月18日 15:50:27

  澳门华人报:在今年高考中,我省正式取消了乙肝项目检测,而且兰州市对餐饮服务业办健康证也取消了乙肝体检,这些都是更加尊重公民权力的具体体现。我们注意到在我省再就业促进条例中好像并没有关于取消乙肝体检的内容?那么求职人员在求职时遇到类似问题,该如何解决?用人单位不执行如何给予必要的处罚?

  2010年5月18日 15:51:31

  许华:《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中的确没有关于对乙肝病毒病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特殊保障的有关规定。主要原因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章中对公平就业、反对就业歧视已经作了明确规定,按照上位法已有的规定下位法不再重复的立法惯例,《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没有再对公平就业的内容进行重复。如果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用人单位存在就业歧视的行为,劳动者可根据《就业促进法》第62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也将积极支持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就业权利。谢谢!

  2010年5月18日 15:54:25

  中国兰州网:大学生自主创业是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个新途径,请问我省在支持大学生就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方面有何优惠政策?每年有多少大学生获得此项目援助?

  2010年5月18日 15:55:08

  庞波:根据甘政发〔2008〕56号、甘政发〔2009〕24号文件精神,我省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作为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扩大贷款范围、提高贷款额度、规范贷款管理。小额担保贷款快速增长,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我省在全国的排名不断提升,累计放贷由2008年的第16位提升到2009年的第13位,2009年新增放贷排名第9位。2009年全省新增担保基金1.48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48%;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98亿元,完成年任务的224.5%。其中,截止今年一季度,全省累计给大学生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955万元,涉及966人。

  2010年5月18日 15:58:03

  庞波:在大学生创业扶持方面,也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尤其是在《就业促进条例》中有了明确规定,如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支持、引导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职业学校毕业生自谋职业或者自主创业;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其提供就业指导、信息支持、创业培训等服务。鼓励和支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就业。到城乡基层、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就业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第十三条规定,完善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按有关规定发给基本生活补助。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的管理,定期进行评估。第三十五条规定,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及职业学校毕业生、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残疾人、进城或返乡农村劳动者等自主创业的,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税、费减免优惠。第三十八条还规定,鼓励企业和有关单位接收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学生实习,并提供实习场所和实习指导教师。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完善就业实习制度,扩大就业实习基地的范围,组织学生参加实习。

  2010年5月18日16:01:32

  甘肃省广电总台:你在发言中说道,城乡就业压力依然很大。目前就我省而言,哪个群体尚处就业难的问题,是什么原因造成就业难?

  2010年5月18日 16:02:06

  杨俊斌:目前我省总体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和下岗失业人员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难的问题比较突出。

  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毕业生供给总量矛盾十分突出。今年,我省约有17.5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待就业,而毕业生就业岗位没有明显增加,供需缺口巨大。二是毕业生就业结构性矛盾加剧。高校毕业生分布区域、城乡岗位需求、专业供需之间的矛盾都会造成毕业生结构性失业。三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滞后,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意识不强,难以适应就业形势的变化。四是人力资源市场发育不完善,基础条件差,特别是信息网络建设滞后,管理和服务功能还不到位。

  解决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再就业问题,一直是就业工作的一个重点。下一步,我们将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2010年5月18日 16:06:22

  庞波:高校毕业生是主要的就业困难人员。此外,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中一部分年龄偏大、劳动技能水平低、有疾病或身体残疾的人员就业困难。总的来说,我省目前的就业形势还是比较严重的。

  2010年5月18日 16:08:17

  中国改革报:您认为今年第一季度我省经济增速对就业会产生多大影响,您怎么判断今年的就业形势?另外,据我观察,求职者不知道哪些企业需要人,企业也不知道去哪里找合适的工人,这样就出现了结构性的用工荒和就业难。请问政府在信息透明度方面将通过哪些形式为需要就业者提供他们所需要的资讯,从而解决这一问题?

  2010年5月18日 16:09:20

  庞波:总的就业形势还是比较严重的。近三年来,我省GDP增幅都在10%左右,而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每年保持在20万人以上,增幅也都在10%左右。今年我们确定的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为25万人,从前四个月的情况看,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已达到10.7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3%。应该说,就业工作进展顺利并好于预期。结合近几年GDP增长与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增幅变化情况,如果今年没有大的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出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将达到近30万人。我们对实现这个目标充满信心。

  正如你提到的,信息不对称是造成用工荒和用工难的原因之一。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力度,加强同发达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务协作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省政府和我省劳务工作部门驻外办事机构的作用,及时掌握了解用工需求信息,加大劳务输出地区用工信息宣传,有组织地做好与沿海用人单位的用工对接。二是充分发挥各级人力资源市场的作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定期召开用工招聘会、组织农民工专场招聘活动等方式,加强沿海地区用人单位和我省有外出务工意愿城乡劳动者之间的信息对接。三是政府采取一定的组织措施,在15个省份都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的提供法律保障。四是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支持。五是保障务工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

  2010年5月18日 16:18:34

  梁和平: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责编: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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