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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今年1月初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近期国务院又出台《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北京、青岛、深圳等城市也先后印发贯彻的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日前在中国政府网接受在线访谈时表示,在一系列调控政策密集出台的情况下,从近期的市场反馈看,一些城市商品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社会普遍反应积极。
正制定二套房认定标准
去年下半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升,部分城市出现了房价过快上涨等问题,今年3月中旬以后,一些城市在经历了1、2月份房价涨幅趋缓之后,又出现了房价和地价轮番过快上涨的情况。投资、投机性的购房再度活跃,社会反应很强烈。
齐骥认为,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主要原因是供求矛盾突出,其中,不合理的需求占了比较大的比重。也与一些地方和部门认识不到位、落实调控政策不力等原因有关。房价过高和过快上涨,如果不加以抑制的话,可能逐渐会从部分城市蔓延到更多的地区,这样将大大加剧广大居民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影响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影响金融的安全,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要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必须坚决遏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目前主要通过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来遏制不合理需求。比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对于人们普遍关心的“二套房”如何认定的问题,齐骥介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二套房认定标准。居民家庭的住房套数将依据拟购房所在地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家庭所有的住房登记记录以及其他相关信息来做认定。借款人无论首次贷款或已经贷款买过房,只要登记过有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都将被认为是二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