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和欧盟国家将互许旅客携带液态物品入关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4日 23:1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吉隆坡5月24日电(记者李雪青)马来西亚机场控股公司24日发布公告说,从25日起,各欧盟国家机场将允许旅客携带购买于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国际机场的液体、凝胶和气雾剂类商品入关。与此同时,吉隆坡国际机场也将允许旅客携带购于欧盟国家机场的这些商品入关。

  公告说,在机场购买液体、凝胶和气雾剂类商品的旅客,在不超过36个小时的情况下,须将所购物品放入符合国际民航组织统一标准的安全密封透明袋中带出机场海关。同时,旅客须将发票置于袋中显眼位置,以便海关检查人员确认购物地点。

  此前,因包装和开具发票的标准不同,欧盟国家各机场不允许旅客携带在吉隆坡国际机场购买的上述商品入关。

  公告说,欧盟曾于2009年派遣评估人员赴吉隆坡国际机场考察,并对该机场在控制液体、凝胶和气雾剂类商品方面所作的努力表示满意。马来西亚国内各机场从2007年5月21日起开始对液体实行安全控制。

责编:许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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