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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下午,小紫妈妈粟红玉接到五彩风车幼儿园老师的电话,说小紫突发疾病,被送往医院抢救,等她赶到现场时,发现小紫已经身亡,身体呈一片紫色。在警察调查后,粟红玉才得知当天下午幼儿园老师准备开车送小朋友们回家时,才发现小紫在面包车狭小的空间里关了7个小时。目前,当日负责接送的老师已被刑拘,园长由于怀孕被取保候审。校车司机也被刑拘。[详细]
如果老师是一个让人羡慕的职业,不论社会地位还是福利待遇,当老师最大的考核就是看其责任心和品德,那还会有这种事情发生吗?
看得我心如刀割。孩子,愿你在天堂里安息。有孩子父母请记住了一条关于幼儿校车逃生的办法:就是平时要训练小孩,若被关在车内时若要求救,要教他去按驾驶座上方向盘的喇叭!!!
2岁女童遗忘在校车
抢救无效中暑身亡
看来需要技术手段来防上悲剧重演,如在校车内装感应器,车辆熄火十分钟后,如感应到车内有人在运动,将自动启动警报。我想此法技术上可行,成本不高,易于推广。
去年这个时候,我曾经就这样的事参与讨论,没有制度保障的责任心都是空谈,并制定“点名原则”,作为管理团队的行为准则,试想,如果幼儿园坚持上下车点名的话,还会有这样的事发生吗?
完全可以避免的悲剧,却总是一遍遍地重复着。他们不是不知道可能会有这样的后果,只是他们每次在放松责任的同时说服自己:嘿,我们运气哪有这么坏!
如果说这也算一种遗忘的话,那遗忘的一定是责任。对此,相关部门也一再强调,要切实落实幼儿接送车辆教师跟车制度和收车验车制度,要进一步强化对幼儿园教职工的教育和培训,要坚决避免因管理疏漏和其他不当人为因素引发幼儿伤亡事故。然而,一些幼儿园想得更多的是如何在教育主管部门面前哭穷,如何提高收费,如此,女童校车闷死这样的悲剧又如何能幸免呢?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制度和规定在落实过程中走形式甚至被架空,无疑是造成3岁女童被遗忘在校车内,结果中暑身亡的主要原因。但校车的司机以及幼儿园的老师、园长等责任人,其职责意识又能经得住拷问吗?而当地相关管理部门,在强调“召开了安全会议”的同时,难道不应该反思,一味地责怪老师和司机"未按流程操作",显然也无法掩饰管理失职的责任。
作为一名幼儿园老师,不仅要负起“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同时身兼保姆的角色,为小朋友的安全和健康着想。比如小朋友自理能力差,容易困乏,很容易在校车上睡着,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肯定会考虑到这一点,用爱心和责任,全程陪护,将所有小朋友安全送达目的地。3岁女童小紫被滞留车上,活活中暑而死,恰好折射出一些幼儿教师爱心缺失之殇!
相比于其他交通工具,校车应该是更加安全的,而且正常情况下,只要学校规范管理,校车是孩子上学最好的交通工具。这样也为家庭生活带来便利。 [详细]
孩子小会尽量选择离家近的幼儿园,家长或亲属亲自接送,这样比较放心。有些幼儿园的校车不正规,孩子交接也不规范,因此无法确保孩子上下学的安全。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