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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疆阿勒泰市,到之后陆陆续续进行试点的浙江慈溪、湖南浏阳、宁夏银川、宁夏青铜峡等地,包括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在内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公示制度,结果都是零投诉零异议。 [互动入口 ]
财产申报体系中第一个环节就应该是调查,对于官员申报的相关情况,要有一个由群众代表、财务部门、银行和记者共同组成的小组核实。接下来的环节才是公示、惩治及记录在案。同时,我认为现在各方面的条件已经可以开展这些环节的工作,但相关措施至今都没有启动。
财产公开是基本制度是基础制度。很多国家的经验证明,越公开、收入透明度越高的地方,越稳定。财产公开需要一个过程,但不是技术问题,立法更不是难点,而是决心问题。解决利益失衡这个改革突出矛盾,也就是说巨大利益关系的调整,肯定要承担巨大的压力和阻力。
官员财产公示,其实陷入了悖论之中。官员财产的决定权在官员,而要求的却是自己规定公开自己的财产。这显然是件难事。将官员财产公开上升到法律层面,而且要有严厉的惩罚措施,同时引入公众监督。如此,才会使官员财产公开真正推行,否则,官员财产公开也只能是“浮云”。
在公众看来,财产公示应该能产生反腐倡廉的效果。一系列腐败个案表明,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的缺失,不仅增加了查处腐败的难度和成本,而且容易诱发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国内外实践已证明:要监督官员权力,财产公示不可或缺。财产公示的阳光要尽快照进现实,推出切实可行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
2011年3月,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赵启就官员财产公示问题,表示这件事情是要一步一步做起来的。首先向自己的机构报告有关情况,包括收入、房产、投资等等。还要报告家属情况,就是配偶和孩子是否侨居国外等。项目很多,先做这些调查和统计,同时把财产的范围进一步核实清楚,要一步一步推动。
我国现行的相关法规是《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该规定于1997年下发,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两次修改后于2010年印发,目前执行的就是2010年印发的这个规定。在1997年及2006年的这两个版本中,都有“组织认为应当予以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这一条款。但在2010年颁布实施的版本中,这一条却不见了踪影。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干部个人事项的公示内容在2010年的基础上再也没有添加任何新的内容。电青铜峡组织部副部长、新闻发言人陈雪松表示一年多时间以来,当地官员财产申报和公示的事项、方式均没有发生变化,因为“效果很好”。他解释说:“一年多以来公示的所有拟任干部信息,没有接到一起举报或者异议,不论干部群体还是外界对于此举均没有不好的反响。”试点地方官员财产公示遇到“零投诉”,很多人展开了争论,对此,你怎么看?
“零投诉”是个别情况不能说明大问题目前国内进行官员财产公示试点,本身就存在数量少,影响范围也就很小,个别的情况不能说明财产公示的问题;其次,百姓对官员的“家底”其实没有概念,因此对怎样监督也就没有概念;再次,试点地方的官员确实发生变化,阿勒泰的官员甚至没有一个人敢当众抽中华烟的;最后公示自己的私人财产这涉及到个人信息的安全问题,目前国内还普遍存在个人诚信缺失的问题,随意公开自己的信息,有很大安全隐患。
“零投诉”不能说明它就是“零问题”地方官员财产公示遇到“零投诉”不能说明它就是“零问题”。至少它暴露出,首先,国内官员财产公示申报仅靠官员的自觉性是不够的,需要更加明确和完善的法制来约束;其次,它说明了官员财产申报之后的审核和监督工作还不够完善,许多百姓怕是都不知道投诉渠道;最后,只存在于内部公开的官员财产公示,显然不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同时也没有达到社会监督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