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视频|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最近,广州市民夏女士送三岁女儿去上幼儿园途中,女儿突然要上厕所。由于找不到公厕,夏女士便向天河区法律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借用厕所,结果遭拒。工作人员称:“如果每个人走到那都说肚子疼,借厕所用,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互动入口 ]
2012年3月31日早上送3岁宝宝上学,走到龙口中路天河区司法局服务大厅时,宝宝忽喊肚子疼,要上厕所。我情急之下只好进服务大厅求助,结果工作人员先是骗我们前面有厕所(具体哪里他却说不出,就让我们走)后来又说没厕所,再后来又说锁了,就是不肯让孩子去,一些政府工作人员真让人心寒!
市司法局获悉天河司法局法律服务大厅人员不顾社会公德心的行为,十分震惊,立即将情况通报天河司法局,责成该局迅速对具体人员进行严厉谴责批评,责令其作出深刻检讨,并进行处理。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和媒体对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监督,今后发现系统内个别人再出现类似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三岁女孩上厕所能引起重大隐患?最近,网上一起消息引发众网友的关注,广州一名三岁小女孩上学途中因拉肚子,想借用广州天河区法律服务大厅的厕所一用,却被拒绝,之后,广州司法局的官方微博对此事的解释是:容易引发重大隐患。由话语足显出其官本位意识,为人民服务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值得反思。
广州司法局回应3岁女童借厕被拒,称存重大隐患,“那是办公区域,不是公共厕所,如果每个人走到那里都说肚子疼,借厕所用,就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我觉得:1、司法局为民服务,怕什么隐患呢?心虚才会怕;2、一个3岁女童,能有什么“重大的安全隐患”;3、连个厕所都不让上,还提什么为人民服务。
广州司法:您也要体谅对方,那里是办公区域,不是公共厕所,如果每个人走到那里都说肚子疼,借厕所用,那就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还希望您能理解。
夏零零八:十分感谢大家关心!天河区司法局已经诚心向我道歉了,我也接受他们的道歉,毕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那个当事保安比较年轻,可能不大理解为人父母的心情,相信经过这次他也会接受教训的。希望大家也不要再转发了,给年轻人一个机会!
纵横点评:一名三岁女童的如厕问题竟然能上升到重大的安全隐患,危言耸听的反常逻辑的背后,折射的其实是服务意识的缺失和淡薄。上个厕所尚且脸难看门难进,面向公众的法律服务能否真的为民服务难免会让人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微博可以轻易删除,傲慢可以马上低头,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服务理念要想真正扎下根来却并非那么容易。
广州市民夏女士的3岁女儿在街头突然肚子痛,要上厕所,由于找不到公厕,便向天河区法律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借用厕所,遭拒绝。夏女士将遭遇发上微博,广州司法局辩称,“如果每个人都说肚子疼,借厕所用,就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你认为广州司法局工作人员这样做合理吗?
合理,政府不该让市民随便进入。如果让女童借用服务大厅厕所,那么此例一开,其他市民也就有理由来借用厕所,服务中心不好管理。但这个意思被招致舆论强烈反弹的“重大安全隐患”一词给湮没了,这只能怪司法局官方微博管理人员自己表达不当,但是该工作人员所说的情况却不得不让人深思。如果其他市民也能来借用厕所,服务中心将有更多闲杂人员出入,而服务中心并没有安检环节,一旦出现问题,会造成很大的损失。既然司法部门由此规定,工作人员和市民就应当遵守。
不合理,政府厕所应全部免费向市民开放。广州市自2003年起,就要求车站、医院、酒店、餐饮店、公园、商场等公共场所和经营场所的厕所,有义务对外开放,并自行承担厕所的清洁和日常维护费用。这极大缓解了公厕不足带给广州市民和来广州旅行的游客的尴尬。问题是,既然许多企业都被要求履行厕所等配套设施免费向市民开放的社会责任,本来就承担着公共服务职责的政府部门就没有理由推诿同样的义务。国外许多地方的实例足以证明,非涉密的政府设施向市民和游客开放,并不会造成安全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