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视频|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市民借厕所,为何被政府拒绝?

广州司法局工作人员拒绝女童借用厕所

最近,广州市民夏女士送三岁女儿去上幼儿园途中,女儿突然要上厕所。由于找不到公厕,夏女士便向天河区法律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借用厕所,结果遭拒。工作人员称:“如果每个人走到那都说肚子疼,借厕所用,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互动入口 ]

  • mata_乌布:纳了税不代表拥有一切国家机关设施的使用权,也不能随意说维权,支持司法局坚持原则。
    1. 鲁开盛:借用一下厕所,就“重大安全隐患”?
    • family_wan:如此不自信显然是安保工作不到位,建议参考一下美国的做法,在进口处安置类似机场的安检机,只要通过安检了,来者不拒。
      1. 天奕达朱泽恩:安全第一!其他次之。
      围观

      光头王凯:    老百姓借个厕所都不行,这才是最大的安全隐患!

      哥是打铁的:    错误的不是不让女童上厕所,而是没有找到合适的理由。

      压力山_大王:    对外开放有服务中心或服务大厅,她们要上厕所可以去那里。政府大楼是办公场所又不是对外开放的,限制进入合情合理。

      杨楚威-David:    这个工作人员做的一点错都没有,TA完全按照制度办事。不能批评这个人,有问题的是管理规定。

      秋小堇:    倘若人人都去上厕所,那是什么情景。如果真的放行,出了事,又到处是指责的声音。难做!

      古长宏:    一名三岁女童的如厕问题竟然能上升到重大的安全隐患,反常逻辑的背后,折射的其实是服务意识的缺失和淡薄。

      你怎么看广州司法局拒绝女童借用厕所?

      争鸣

      夏令:宝宝借厕所被拒绝

      2012年3月31日早上送3岁宝宝上学,走到龙口中路天河区司法局服务大厅时,宝宝忽喊肚子疼,要上厕所。我情急之下只好进服务大厅求助,结果工作人员先是骗我们前面有厕所(具体哪里他却说不出,就让我们走)后来又说没厕所,再后来又说锁了,就是不肯让孩子去,一些政府工作人员真让人心寒!

      广州司法:严惩社会公德心的行为

      市司法局获悉天河司法局法律服务大厅人员不顾社会公德心的行为,十分震惊,立即将情况通报天河司法局,责成该局迅速对具体人员进行严厉谴责批评,责令其作出深刻检讨,并进行处理。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和媒体对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监督,今后发现系统内个别人再出现类似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确山县地税局:为人民服务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

      三岁女孩上厕所能引起重大隐患?最近,网上一起消息引发众网友的关注,广州一名三岁小女孩上学途中因拉肚子,想借用广州天河区法律服务大厅的厕所一用,却被拒绝,之后,广州司法局的官方微博对此事的解释是:容易引发重大隐患。由话语足显出其官本位意识,为人民服务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值得反思。

      李维华:3岁女童能有什么安全隐患

      广州司法局回应3岁女童借厕被拒,称存重大隐患,“那是办公区域,不是公共厕所,如果每个人走到那里都说肚子疼,借厕所用,就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我觉得:1、司法局为民服务,怕什么隐患呢?心虚才会怕;2、一个3岁女童,能有什么“重大的安全隐患”;3、连个厕所都不让上,还提什么为人民服务。

      事件后续

      广州司法:您也要体谅对方,那里是办公区域,不是公共厕所,如果每个人走到那里都说肚子疼,借厕所用,那就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还希望您能理解。

      夏零零八:十分感谢大家关心!天河区司法局已经诚心向我道歉了,我也接受他们的道歉,毕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那个当事保安比较年轻,可能不大理解为人父母的心情,相信经过这次他也会接受教训的。希望大家也不要再转发了,给年轻人一个机会!

      纵横点评:一名三岁女童的如厕问题竟然能上升到重大的安全隐患,危言耸听的反常逻辑的背后,折射的其实是服务意识的缺失和淡薄。上个厕所尚且脸难看门难进,面向公众的法律服务能否真的为民服务难免会让人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微博可以轻易删除,傲慢可以马上低头,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服务理念要想真正扎下根来却并非那么容易。

      交锋

      观点PK
      广州司法局工作人员拒绝女童借用厕所,你认为合理吗?


           广州市民夏女士的3岁女儿在街头突然肚子痛,要上厕所,由于找不到公厕,便向天河区法律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借用厕所,遭拒绝。夏女士将遭遇发上微博,广州司法局辩称,“如果每个人都说肚子疼,借厕所用,就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你认为广州司法局工作人员这样做合理吗?

      合理,政府不该让市民随便进入。如果让女童借用服务大厅厕所,那么此例一开,其他市民也就有理由来借用厕所,服务中心不好管理。但这个意思被招致舆论强烈反弹的“重大安全隐患”一词给湮没了,这只能怪司法局官方微博管理人员自己表达不当,但是该工作人员所说的情况却不得不让人深思。如果其他市民也能来借用厕所,服务中心将有更多闲杂人员出入,而服务中心并没有安检环节,一旦出现问题,会造成很大的损失。既然司法部门由此规定,工作人员和市民就应当遵守。

      不合理,政府厕所应全部免费向市民开放。广州市自2003年起,就要求车站、医院、酒店、餐饮店、公园、商场等公共场所和经营场所的厕所,有义务对外开放,并自行承担厕所的清洁和日常维护费用。这极大缓解了公厕不足带给广州市民和来广州旅行的游客的尴尬。问题是,既然许多企业都被要求履行厕所等配套设施免费向市民开放的社会责任,本来就承担着公共服务职责的政府部门就没有理由推诿同样的义务。国外许多地方的实例足以证明,非涉密的政府设施向市民和游客开放,并不会造成安全等问题。

      • 跟着蒲公英-去旅行:我觉得拒绝没有错,制度与人情的关系而已。他拒绝说明体制严格,他同意说明有人情味儿,体谅一下别人的难处,都去司法局找WC,怎么为别人服务呀?
      • 杨楚威-David:这个工作人员做的一点错都没有,TA完全按照制度办事。既然有规定,就要遵守。给一个人破例,其他人怎么管理?
      • 中国知识产权之友:政府也要避险,否则机关没办法正常运行了。到美国去公司也好、机关也好,多数都要进行安检才能进去,而且每个人都要有登记,发身份牌。这就是法治:责任分清楚是其他事务开展的前提。所以政府不能随意让人出入。
      • 小宋她爹:您要体谅对方,那是办公区域,不是公共厕所,如果每个人走到那里都说肚子疼,借厕所用,就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 纵横中国:是啊,万一出了事情谁来负责啊?
      • 木木亦大成:说得不无道理,有些网友太天真了,从来没有换位思考过。
      • 缤纷舞台:法律不外乎人情,何况制度?政府应该为人民服务,借个厕所很正常。
      • 幸福来了跟着走:谁会天天去那里借厕所?一个孩子上个厕所能影响什么安全?
      • 天才宇青:制度、礼,个人都应该遵守制度,但是小孩去司法局里用个厕所不叫用是那门子制度?这就政府部门对百姓“礼”的问题,既然没有违反制度为什么不叫用呢?
      • 家有双龙:广州是不是有规定,政府机关厕所要对公众开放?
      • 绿扬烟外:这其实是对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理解不够,缺乏社会公德心的表现。社会要进步,政府人员要先带头。
      • 陶诗博:身为国家机构,服务人民应该是最基本的理念。
      • gOLDmanLI:应牢记政府部门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现在都倡导酒店、饭馆开放厕所,做为人民公仆的机构为什么反而做不到?
      看客
      往期回顾
      网友评论
       
      用户名   密码   自动登录登录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