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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准备在2012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而在此之前,如何统计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一直是个税按家庭征收改革的最大技术障碍。[互动入口 ]
在当前的制度和社会语境下,按照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可操作性并不强,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的基本前提是,公民财产申报尤其是官员财产申报具有很强的透明度且形成了有效的制度安排。即便是在市场领域,国内财富运行机制的不透明也必将是“以家庭为单位纳个税”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
“按家庭征收个税”不合乎“中国国情”,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只具有理念意义,不可能实际操作成功。以个人月入3500元为起征点,在一碗普通小店面里的牛肉面的价格直奔10元钱去了的年代,实在过低,不仅有减税的空间,且有减税的必要性、紧迫性存在。
进一步积极探讨如何培育中等收入阶层。毕竟我国个人所得税还要经历一个动态优化的过程,在十二五期间,我们需要对个人所得税再推出进一步动态优化的新方案,加入综合机制和家庭赡养系数的区别机制,这些都可围绕积极培育、壮大中国的中等收入阶层这样一个导向。
目前,一个尴尬的现象是低收入家庭得不到基本生活保障,中收入家庭个税负担沉重,高收入家庭想方设法地在逃税避税。由于税收调节机制存在缺陷,导致税收应该承担的调节收入差距的力度乏力,如果现行税制结构不调整,社会保障工作不继续发力,一个国家要想提高发展速度谈何容易?
有媒体称我国正准备在2012年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做好技术准备。“按家庭征收个税”是我国个税改革的方向,但也有人认为此项税改的可操作性不强。那么,你支持按家庭征个税吗?
按家庭总收入征税是更科学的税制考虑到家庭经济负担的差异,个人的实际税负能力并不相同。根据个人所得税调节居民收入实现收入公平分配的目标和原则,建议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以家庭中夫妻双方共同所得进行联合申报纳税,申报时根据纳税人家庭中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扣除数。
“按家庭征个税”是远水不解近渴在个税环节说到“中国国情”,其特点是整体税负沉重、民众生活压力巨大前提下的个税,而建立健全数目字管理体系、“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这盆远水实在不能解近渴,不如直接提高起征点。同时,公民财产申报尤其是官员财产申报的透明度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