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中旬起,大兴、朝阳、海淀近30所打工子弟学校相继收到关停通知,涉及近3万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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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6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就明确要求,输入地政府“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2010年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又再次强调“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目前为止,北京、上海、杭州等地都已经放开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限制,这意味着农民工子弟可以享受同等的入学待遇,能够进入公办中小学接受教育。
尽管有了放开学籍的指导政策,但是农民工子弟要想进入公立学校读书,仍然步履维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接收借读生管理的通知》规定,农民工子弟要想入读公办校,家长必须要提供包括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在内的五份证明文件,之后还要凭借这些去街道办理《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京中小学生借读证明》才能获得入学资格。这对于许多文化水平不高且生活忙碌的农民工来说无疑是一份大麻烦,况且其中每一份证明的开具都要经历几个月甚至更久。单只一个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就将许多没有正式合同的农民工家庭拒之门外了。
在这方面,上海自2008年起降低了农民工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条件,从原来需要“五证”变为“两证”,即提供父母的农民身份证明、上海市居住证或就业证明就可以入读公办学校。
2006年,北京取消了农民工子弟的“借读费”。自2008年开始,国家开始推行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全免费的政策。到2010年,北京实现了学费、杂费、教科书费用全免的政策,农民工子弟等非京籍学生也可以享受“同城待遇”。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被减免项目变身而来的“教辅费”、“赞助费”等费用还是在实际交纳中,种种利益黑幕依然存在。而即便是合理的“营养付餐费”和“校服费”,也不是一个农民工家庭的收入能够轻易负担的。相比之下,上海自2010年起,将以招收农民工住子女为主的小学纳入民办教育管理,市级财政按每人每年1500元给予扶持资金补贴。
政府认为未经过批准的“流动人口自办学校”是“在违法建筑内非法办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实际上,包括田园学校、绿园小学在内,今年6月份起被勒令关门的的“流动人口自办学校”中,有好几所都在教委的检查下将校舍设施条件、线路安全等多方面进行过投资改造。况且,在确实存在就学需求的情况下,师资、校舍达不到办学标准的问题理应得到政府帮扶和补助。子弟学校被关停的重点,其实是在“非法办学”上。有些学校实际已经“非法”存在了多年,但是政府现在对他们的“非法”变得难以容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自办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曾经明确提出“扶持一批,审批一批、淘汰一批”,强调疏堵结合。针对亟待淘汰的学校,也规定了“取缔前要做好各方面工作,将在校生妥善安排到其他学校继续就读,保证其学业不受影响。”但在实际执行中我们看到,大多被定点取缔的农民工子弟学校都是突然被勒令关门,停水停电甚至遭遇强拆。针对学生的就学意向和分流情况只传达了通知,并没有事前经过了解和协商。实际上,以先堵后疏的雷霆手段取缔非法学校,其实是不允许制度存在容忍空间。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自办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公办中小学要继续挖掘潜力,增加招收流动儿童少年数量,使更多的流动儿童少年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然而从2008年开始,北京实施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随着京籍生源的逐年减少,大规模撤并公立小学。目前北京共有小学1100多所,而北京市小学生数量大致保持在60万左右。与此同时,据估计北京目前有农民工子弟学校200多所,其中只有50多所通过审批具备办学资质。除此之外的将近20万就读于违法民办子弟校的学生如果面临分流,数量缩减的公办小学能否一下子接纳这么多的农民工子弟,我们对此先画一个问号。更进一步说,北京的公办小学大多集中在城市中心区,而农民工子弟一般居住在五环六环的城乡结合部,那里的小学数量相对更少。许多农民工家长为孩子就近报名时,都发现公立学校学位已满。
民工子弟学校被取缔,巨大的城乡群体将在公办学校中相互碰撞。2006年,武汉在全市10所公立中小学校中对民工子弟进行单独编班,引发有关教育歧视还是遵循教育规律的争议。即便不采取隔离政策,农民工子弟将直接面对可能受到的歧视和排挤,这也会对他们的身心成长带来不利的影响。
而一旦面临升学,农民工子弟将面对更大鸿沟。他们不能参加所在城市的中考进入普通高中,只能“借考”、“借读”进入当地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习和劳务行业相对应的专业。或者仍然回到原籍,参加当地的中考,这就会遇到教学内容不同的问题。对于农民工子弟来说,他们依然面临着重复“长大了也只是打工”,成为二代农民工的宿命。
即便是回到原籍,农民工子弟还面临着另一重难题:成为留守儿童。在中国,留守儿童被称为“制度性孤儿”。家庭教育对于儿童的社会化过程有着莫大的影响。可以想象,没有父母的监管和教育,由祖辈亲辈监护,甚至由孩子自我管理会给儿童的心理人格成长带来什么影响。许多留守儿童由此出现了心理脆弱、孤独,甚至越轨犯罪行为。近年来,留守儿童的犯罪率逐年上升,且多为暴力案件。
目前,在很多农村地区,中小学办学条件较差、教学设施简陋、师资力量薄弱、合格师资紧缺的现象依然存在。加上留守儿童长期的孤独体验,很容易形成厌学情绪。由于缺乏监管的人,留守儿童的主动辍学率非常高。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显示,进入初中阶段以后,留守儿童在校率大幅度下降,14周岁留守儿童的在校率仅为88%。
针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问题,从中央、地方到基层政府都出台了相关政策与措施。国家层面,出台了《农民工问题若干意见》以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的意见》。遗憾的是这些法律法规的针对性还不是很强,迄今为止,中央针对有关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专门性法律尚未出台。地方政策层面,各省的政策文本内容大同小异,没有针对各地留守儿童状况的系统、完备、专业的信息整理。虽然留守儿童已经引起社会的重视,但是从中央到基层的相关政策都过于笼统,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