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低保标准提高10% 7月1日起执行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4日 17:4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浙江在线

  [提要] 据《青年时报》报道昨日,杭州市政府下发通知,杭州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440元,市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30元。

 
 

  浙江在线05月20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昨日,杭州市政府下发通知,杭州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440元,市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30元。新标准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杭州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副处长钱小萍说,原先未享受低保补助的低保边缘人群,这次有可能也会被纳入救助范围。

  低保边缘人群倘若遭遇突发性天灾或大病,民政部门会酌情发放一次性救助金,临时救助金最高上限为3万。

  可向所在社区(村)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责编:张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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