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首次审议 增加举报制度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5日 18: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进一步明确行政监察对象、方式

  新华网消息,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4日首次审议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草案进一步明确了行政监察对象、行政监察方式,并增加了提出监察建议的情形。

  增加举报制度

  另据中广网报道,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举报制度。草案规定,监察机关依法受理举报,对实名举报的予以回复;对举报事项、受理举报情况以及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现行行政监察法自1997年实施已有十多年,随着依法行政进程的加快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变化,行政监察的对象、方式、程序以及监察机关的职责等,需要通过修改法律进一步完善。

责编:王璐

打印
CCTV.com - ERROR

对不起,可能是网络原因或无此页面,请稍后尝试。

本页面3秒之后将带您回到央视网首页。

边看边聊

验证码:
CCTV.com - ERROR

对不起,可能是网络原因或无此页面,请稍后尝试。

本页面3秒之后将带您回到央视网首页。

CCTV.com - ERROR

对不起,可能是网络原因或无此页面,请稍后尝试。

本页面3秒之后将带您回到央视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