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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人民网(截至13日23时)刘提制图
新闻回放
江西省弋阳县城管大队在城区人行道和市政道路划出100多个摊位,组织占道经营的摊贩竞价拍租,价高者得,得者发证算合法经营。摊位底价视地段、摊点类别而定,有的700元,有的1100元,最高拍得价达到1.6万元。此次拍租之后,城管部门收取了69家摊点的139390元。
城管部门声称,他们依据的是《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拍租是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是为了照顾弱势群体。
摊贩和附近居民叫苦连天,“只负责收钱,谁来管理呢?”专家则认为,政府不应该把最基本的城市公共设施转化为商品赚钱。(详见5月13日报道《人行道竟成“拍卖品”》)
相关部门展开调查
“用《管理实施办法》来作为竞价拍租城市街道的依据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13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一位干部告诉记者,目前,已经和上饶市城管局、弋阳县城管局进行了初步沟通,相关部门正在进行具体的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