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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袁国礼)记者昨天从城管部门获悉,本市城管部门从去年10月开始实施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有望扩展到城管所有的处罚条款,但具体实施时间还未确定。
据悉,从去年10月起,市城管局推出《北京市城管执法系统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下称《办法》),对城管的处罚实行公式计算,罚款数额=罚款基数×(基准系数+区域系数+情节系数+变量系数)。市城管局表示,推出该措施,是为了对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缩小“自由”空间,让城管执法更透明,力求处罚的公平、公正。《办法》主要是对摆摊设点、占用盲道等23项重点案由进行了规范,并纳入重点控权范围。(本报曾于去年10月22日对此进行过报道)
为了更好地规范自由裁量权,市城管局近日下发了《北京市城管执法系统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一览表(草案)》,向基层城管部门征求意见。根据该草案,本市将对涉及城管处罚的280余项处罚案由自由裁量进行规范,涉及到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公用事业、节水、园林绿化等。以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为例,其中涉及的案由就达81项。
据了解,为了解决计算难的问题,目前市城管局正考虑推出电子文书网络平台,逐步推行处罚案件网上办理、案件审批权限统一以及电子法律文书和罚款数额自动生成等。
至于何时实施,市城管局相关人士表示,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责编:许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