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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维权无门 律师:诊断机构无权拒做职业病鉴定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9日 16: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广网

  中广网北京12月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1时10分报道,中央台记者白宇追踪报道深圳100多名农民工为能做尘肺病鉴定而进行的艰难维权。这些农民工肩负家庭重担、艰难工作的情景感动着记者。

  白宇:我特别想跟大家分享的是我在整个采访过程当中看到的两个画面。第一个画面是在施工工地的现场,我在井口旁边,工人说下面正在施工,说井口深十来米。我往井下看,但是我看不到施工的工人,里面就是一团的迷雾。试想一下,一个一米多宽的井工人在最底下施工。我在井口,根本看不到工人是什么样的工作环境。

  第二个场景是一个非常平静的场面,在去一处工地的路上被患疑似尘肺的工人说,我不怕自己会死去,说得非常平静,但是在平静的背后他担心的是:假如我真的不行的话,家里的父母谁来照顾,我要供我的孩子上大学。这时我心里面特别感动,试想一下我们当年上大学的时候,是不是自己的父母有需要用这样的心血、这样的努力来换取我们今天的工作成果?如果井下工作的正是我们亲人的话,我们应该如何来面对?

  据了解,这些工人大都来自湖南张家界,从90年代开始便在深圳各大建筑工地从事孔洞爆破工作。由于常期吸入大量粉尘,多人经普通医院检查被疑患有尘肺病,但职业病医院却拒绝给他们做进一步地检查和治疗,多次向深圳市的主管部门投诉,却没有着落。农民工长期遭受职业伤害却维权无门,问题究竟出在哪儿了呢?下中国之声连线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王芳律师:

  主持人:这些深圳农民工的维权之路走得非常艰难,从法律层面上来讲,我们想请您介绍一下,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是不是应该有专门的部门来承担,为什么职业病医院可以拒绝为农民工做检查,他们有法律依据吗?

  王芳:劳动者如果申请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依照法律规定,应该是选择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的职业病专门诊断机构。在做职业病诊断的时候,他首先必须要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要出示劳动合同或相关的证明。

  在此之后还必须要有用人单位提供给职工的职业病接触史的材料以及工厂的环境测评材料,现在很多职业病诊断机构,如果劳动者不提供这些相关材料的话,就拒绝为你做检查。

责编:石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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