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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近日发布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限薪令,2008年度的薪酬不高于2007年的90%,业绩下降,高管人员薪酬再下调10%,明确的硬性规定背后都有哪些值得解读的信息?从设置280万元的薪酬上限到进一步出台限薪令,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调整高管和员工的收入差距,改进薪酬决策机制,我们还需从哪些方面权衡考虑?《新闻1+1》为您解析。
主持人(王跃军):
您好,欢迎收看今天的《新闻1+1》。
在国际金融危机大的背景下,国内国有企业高管动辄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年薪一直被人们质疑和热议。昨天财政部下发通知,要求国有金融机构的高管在清理2008年薪酬的时候,原则上不能高于2007年的90%,也就是说2008年的薪酬要在2007年的基础上至少打九折,也算是对质疑和热议的一个回应。但是我们也注意到,尽管通知下发了,但是相关的热论却仍然在继续。今天我们就展开相应的话题,今天还是请到了北京大学的王锡锌教授,王教授,您怎么看待财政部出台的这个通知对于国有金融机构高管这种限薪的规定?
王锡锌(特邀观察员):
高管高薪的问题其实是个老问题,只不过因为金融危机突出或放大了这个问题。
毕竟在金融危机来袭的时候,我们一部分人节衣缩食,而另外一部分人却还拿着天价年薪,又何以谈共克时艰。因此财政部出台的这样一个信心的通知,我觉得非常及时,非常必要。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这样一些通知以及通知中的措施不应当仅仅是对公众情绪暂时的安慰,也不应当仅仅停留于对企业高管高薪的道德的质难,我们应该借这个机会去思考企业高管合理的年薪定价机制,去思考一种合理的制约和激励的治理结构。
主持人:
好,首先我们还是来看一看财政部相关通知的情况。
(播放短片)
(新闻片断)
主持人:
财政部今天下发通知,明确规定,国有金融机构2008年度高管人员的薪酬原则上不得高于2007年度薪酬的90%。
昨天,财政部的九折限薪令发布,通知明确要求,国有金融机构在清算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时,按不高于2007年度薪酬的90%原则确定,在此基础上,2008年度业绩下降的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再下调10%。对于2008年业绩降幅较大的高管人员薪酬降幅还应增加,对于2007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明显高于同业平均水平的,应主动加大调整力度,逐步缩小与同业平均水平的差距。
对于已发放的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超出部分,要求在2009年的薪酬中抵扣或退回。
值得注意的是,财政部在昨晚下发的通知中点名表扬了部分金融机构。财政部称,目前部分金融机构在2008年度实现业绩增长的情况下,主动降低高管人员的薪酬,这种做法符合当前国际国内形势。
据了解,在财政部下发九折限薪令之前,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四家国有上市银行的高管普遍降薪10%。如建行年报显示,虽然其去年净利润同比增长34%,但高管却自愿降薪10%。而并不列入财政部规范对象之列的中国平安掌门人马明哲更是在曾经的国内最高年薪6000万的基数上宣布2008年自己拿零年薪。如此大规模的降薪潮出现其实并非偶然,如果追根溯源,就是源于由于机构的东窗事发。
今年年初,国泰君安高管人均100万元薪酬的消息传出后,立即引起舆论一片哗然,虽然国泰君安很快出来澄清,声明公司董事长薪酬实发83万元,总裁实发80万元,但依然难平众怒。
近年来,随着我国企业改制以及高管薪酬改革的推进,薪酬水平较之以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加重视人才的表现,无疑是一大进步。但是不容忽视的是,一些国有金融企业,高管薪酬偏高,少数是激高也随之出现,而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的高管年薪高耸入云已成为行业的普遍现象。
据统计,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深发展、兴业银行等六家上市银行中,2007年度年薪超过300万的高管人数超过20人,仅民生银行就有9位高管税前年薪超过500万。
虽然有关部门对国企高管一再寄出了限薪措施,但究竟能否收到良好效果,目前看来还是个问号,而且这究竟是金融危机之下的应急之举,还是应当成为今后的长效机制,社会公平与企业效益该如何兼顾,这都是限薪潮留给我们的深入思考。
主持人:
王教授,我们先不说财政部这个通知会带来什么样的效果,单从它这个目的性来看,我们今天也看到很多相应的评论,有的说这种限薪令顺应民意,有的说实际上是应景的临时之举,还有一种评论说是跟国际大的环境接轨的一种姿态的表现。你怎么来看待像限薪令它的这种初衷?
王锡锌:
我觉得可能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个,我们知道一些大型的国有金融公司,其实都是上市公司,这时候三到四月份,都是年报要发布的时候,年报发布就自然涉及到企业高管的年薪,所以这个年薪马上要拿出来晒一晒了,在这个时候财政部发这个通知,应该说是有一个对这样一个特殊情形的应对,这是第一个方面。
第二个方面,金融危机的情况下,我们一再强调要通过共克时艰来重振信心,这个时候民众当然要期待这些国企的高管有没有用行动来和我们共克时艰、同舟共济。
第三个,我们都知道,在美国,在欧盟,政府都对企业高管的年薪做出了一些干预,这时候我们的政府部门同样也需要去做一些至少是民众的期待。
所以这三个方面的原因,我觉得是在这个时间点上选择出台通知的一些主要考虑。
主持人:
你刚才提到,第一是出来晒一晒的时机,第二是要共克难关,第三,在国际大的金融危机的背景之下。
大家现在马上会联想到,比如说美国,从总统也好,到企业家也好,到民众也好,都提出要对这个高管进行限薪,我们现在提的限薪和美国两者之间存在一种必然联系吗?或者说来怎么看待它两者之间的比较?
王锡锌:
首先应该看到,金融危机是全球性的,我们的感受现在可以说也是处在这样一个全球化经济体系中的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金融危机带来的这样一种严寒。因此对高管年薪加以必要的约束,可以说也是考虑到了国外、国际上一些通行的做法,所以财政部通知中也明确讲到了,它是顺应国际的一些做法、一些习惯的。
但是也必须看到,我们国家对国有企业高管年薪的约束和美国,包括奥巴马总统出来,对企业,对华尔街企业高管年薪的约束,我认为还是有一些不同。
第一,奥巴马总统在强调华尔街必须要对他们的年薪进行约束的时候,他强调的是自律,他强调的是道德上的一种责任。所以奥巴马说有些高管拿年薪拿太高非常可耻,他是从道德角度来说的。但是在中国呢,我们的国有企业存在着所有权、经营权方面的分离,国有企业的这种资产本身是国有的,或者说是由国有控股的,那么如何保证在这个时候管理者不要侵占国有资产,实际上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考虑,因为我们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我们更有一个合理的年薪定价机制的问题,以及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
主持人:
也就是说美国本身的限薪在某种层面上来讲更多出于道德这样一个层面,我们是从体制这个角度来讲。实际上像对于财政部出台的这样一个限薪的通知,会带来什么样的效果,高管的高年薪是怎样形成的?接下来我们来连线一下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的主任郭田勇,郭主任您好。
郭田勇(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
你好。
主持人:
郭主任,实际上对财政部所出台的这个政策,大家很多人都持一种赞成的态度,都觉得高管的确拿那么高的年薪有不合理的这样一个层面,您怎么来看待这个问题。
郭田勇:
我总体也同意这种观点。因此从去年2008年这个时候,金融高管的年薪问题其实也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争议,大家质疑声很大。当然去年的时候还没有全面爆发金融危机,社会上的质疑声音就很多,这里面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呢?就是说各界对金融高管收入偏高导致社会贫富差距过大,收入分配不公这方面的质疑之声还是比较大的。
当然我们看到,如果说工资是跟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的话,最近这几年,我们的金融机构,特别是我们中国银行业应当说取得的业绩非常好,这些年业绩增长速度非常快。如果仅从这个角度看,银行高管拿高年薪是有他的合理性的。
主持人:
高管这么高的年薪是怎么样来形成的呢?
郭田勇:
当然我们前几年从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角度来讲,他很强调年薪是跟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由于我经营得好,所以说工资就高。但是我们觉得这里面有一个问题是什么呢?就是说我们的国有企业,包括我们这些国有金融机构,首先他很大层面上,他并不是一种完全竞争型的行业,我们开银行还是政府国家投资这些大银行。所以说经营的好,首先是跟国家前几年宏观形势好有关系,同时由于这里边市场竞争并不是十分充分,所以说不能把个人的功劳过于强调,就是过于强调个人在公司取得的业绩中的贡献,我想可能有这个问题。
主持人:
刚才您也谈到了很多,我们也注意到,实际上有很多评论,比如说对于这种限薪令,限薪令是一种行政的手段,这种手段违背了市场激励的机制,可能会导致人才流失、竞争力下降等等,怎么样来看待这样一个说法?
郭田勇:
我觉得这是在现有阶段下的一个产物,至少限薪令是跟我们现有的金融机构经营的状态,以及我们周边的制度环境是相吻合的。
因为首先我们金融机构的高管其实他跟西方完全竞争市场上的职业经理人是并不相同的。比如说我们的高管,他本身就享受国家行政级别,属于国家干部,如果他不在金融机构干了,他还可以再到其他地方干,他并没有形成一个完全的职业经理人市场。
同时从我们国内金融业的发展来看,由于政府在里面占有的股份还是比较大的,政府它肯定不会说允许某一个行业的收入相对于其他行业过于偏高的情况,毕竟其他的一些国有企业,比如其他行业,大家付出的努力可能并不一定比你的金融机构的高管要小,凭什么你拿的工资就会比人家高好几倍或者好几十倍。所以说在这种条件下,政府进行一些干预我觉得还是有必要的。
主持人:
好,非常感谢郭主任。
王教授,刚才郭主任也谈了很多,我们先从国有金融机构高管高年薪的角度来讲,我们说有两个维度的这种比较,比如说国外一些同等规模的企业来比较的话,我们的高管年薪似乎并不高,但是和我们普通老百姓相比较的话,就像刚才片子当中所说的,高的是高耸入云了,怎么样来看待这两种维度的比较?
王锡锌:
如果说纵向的比较,那其实是没得比,不要说跟普通老百姓了,我们国有金融企业的一些高管的年薪甚至比我们副总理级的官员还要高得多。因此纵向比其实是不用比的,我们看到这里面,刚才郭教授也解释了,有很多原因导致国有金融企业高管的年薪,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的确高得离谱。
横向的,所谓用国际化眼光来比,是不是就不够高呢?我认为这里我们首先要看的,我们用国际化市场这个概念来比的时候,必须要关注一个前提,那就是这些金融企业的高管,这些人才有没有真正实现市场化,我们根本没有这样一个市场化,刚才郭教授也讲到,我们国有金融企业的高管其实在这一个行政系统中,他们的任命,他们的管理,甚至他们的待遇都是跟行政系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讲所谓的国际接轨,其实是一个选择性的接轨,那就是对我好的,对我有利的,我就强调要接轨。其实这不仅仅在国有金融企业的高管中存在,我们许多垄断性的企业里面,一旦对自己有利的时候就与国际接轨,一旦对自己不利的时候,就拿出本国国情。
主持人:
也就是说作为这些高管来讲,亦官亦商的这样一个身份,使得觉得拿这样的高新实际上是不合理的。那么对于国有企业的一些高管拿这么高的年薪觉得不合理,那么怎么样来定出一个既合理又科学的这样一个体制,这样一个体系呢?稍候我们将继续。
主持人:
国企高管的高年薪怎么样来定更合理,意见很多,应该说讨论的声音也很多,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播放短片)
从最高年薪280万到九折限薪令,针对国有金融高管的薪酬问题,财政部连续下发文件,表明了决策层对这一问题的重视,也让众多媒体再度把目光聚焦到国企高管薪酬这一敏感的话题。
有评论认为,一段时间以来,高管薪酬问题之所以会招致社会公众的质疑,原因并非仅仅是对相关国有金融高管的具体薪酬不满,而是因为高管薪酬背后的形成机制不合理、不公平。
高管自定薪酬,薪酬与绩效脱节的情况屡见不鲜,那么国企高管薪酬到底应该由谁来定呢?
有专家表示,如果在市场化竞争中,多劳多得,有能力者获得更大利益分配无可厚非,因为首先金融机构要市场化经营,薪酬市场化自然是题中应有之义,但金融业本身平均收入就比较高,再给高管定高薪,就要综合考虑是高管能力高还是经济环境好等因素才出现的业绩增长,不能夸大高管的盈利贡献。
在非常时期,对金融机构高管限薪具有特殊意义,这是大多数媒体的基本观点。但也有专家委婉表示,金融业是个特殊的行业,竞争非常激烈,不能仅仅是跟国内其他行业竞争,也要考虑到国外市场的竞争,需要综合考虑薪酬对人才的影响。
据不完全统计,当前很多国企负责人的薪酬标准是由企业自己定,主管机构审批,其中的决定性意见出自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据报道,广东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曾经因收入分配由经营班子自定、自发、自检、自查而导致严重失控,董事长不经考核可直接拿到员工10倍的薪酬收入。
目前普遍的观点是,对国企管理层缺乏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公司业绩究竟有多少可以归功于管理层市场开拓、技术创新,又有多少得益于垄断地位带来的制度性收益,尚缺乏一个相对完备,有说服力的考核体系。
事实上,针对国企高管的考核机制,主管部门也一直在研究制定当中,早从2007年开始,财政部就着手起草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相关办法。
今年2月1日,财政部下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其中规定,将根据金融企业一个会计年度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偿付能力以及经营增长状况等对高管进行综合打分。我们期待的是在不久的将来,高管薪酬这一敏感话题能不再敏感,而是越来越走向阳光。
主持人:
王教授,应该说这次财政部下发的限薪的通知是针对国有金融企业的,据说对于国有企业高管年薪怎么来界定正在研究过程当中。
但是从我们刚才这个片子当中也看到了,高管的年薪究竟怎么定,是按市场定,还是按政府定,还是按企业自身来定,怎么来看待这三者自身的关系?似乎按照某一种来讲都有它的合理性,又都有它的这种缺憾?
王锡锌:
我首先第一反应就是这样一道题目不应该是单向选择题,可能是多选,也可能是全选,这取决于条件,如果说我们在企业、市场和政府里面选一个,我们都要考虑它们适用的、发挥作用的条件。比如说如果由企业来定的话,那么企业内部必须要有非常有效的合理的相互约束的机制,你比如说我们现在企业主要是,特别是国有企业,那么资产是国有的,或者国有控股的,但是管理者是一些高管。如果说没有一个合理有效的对高管的约束机制,那肯定高管动不动就来激励自己,自我激励,自我定价。同样的市场化问题,我们可以看到,首先我们的企业竞争,这个市场环境并不是高度市场化的,再一个,我们所谓的CEO这些高管,他在人才市场上也没有完全的流动。所以在目前这种体制条件下,政府应该责无旁贷地来发挥一个指导的,甚至是有效监管和约束的这样一个角色。
主持人:
刚才郭教授也提到了,说我们现在很多高管并不是职业经理人,亦官亦商的这样一个身份,对于他给企业做出的贡献,也很难用市场化的东西来界定,刚才你提出这个时候政府要介入,那么政府要介入怎么介入,仅仅是像这样下达一个通知吗?
王锡锌:
这个通知我们刚才已经讨论了,更多是有一个针对特定时期,可能有一种对公众情绪和心理需求的一种回应。我觉得从长远来看,显然我们需要完善制度性的建设,我认为有两个制度方面的建设是非常重要的。
第一,我们的国有企业,我们要考虑国有企业的角色,以及国有企业在市场中的这样一种所发挥的,所处的环境来进行分类管理。比如说我们有的国有企业,它是在高度竞争性的环境中来运行的,比如说一些国有电器这些企业,市场已经充分竞争了,但是还有一些国有企业,即使是存在着行政的干预造成的这种特殊的环境,让它获得了某种垄断性。
主持人:
政策的倾斜或者因为它的垄断。
王锡锌:
对,用老百姓的话说,换了谁可能企业都会盈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由市场来定价,显然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主持人:
刚才您也提到,实际上这是一个多项选择的问题,要把很多方面有机地结合起来,如果说把企业这个角度结合起来的话,我们现在看到,很多的企业高管年薪所谓的一个通过董事会这样的方式,但实际上对于很多国有企业来讲,通常也存在一支笔这样的现象,企业如果说在这个过程当中要发挥作用,怎么样使它的决策更加科学,使它的监督更加有效?
王锡锌:
企业如果要在高管年薪的定价机制中发挥很重要的角色,最重要的其实还是完善现代企业的内部治理的结构,所谓内部治理结构,我们讲了特别是股份制,比如说股份制企业,有股东大会,有董事会,然后有所谓的经理人,谁来给这些高管定年薪呢?如果你从公司的管理、治理结构来讲,像这些董事长、监视长等等应该是由股东大会来定的,而其他的一些企业高管应该是由董事会来定的。
但是,一方面是我们并没有完全按照这样一种现代的治理结构来运行,另外一方面,可能更重要的一方面,比如说国有企业,国有出资人的角色,他的声音在这个定价机制中相对来说比较弱,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如果要由企业来定价,实际上会导致老百姓关注的高管自己给自己自我定价,自我定价的背后其实就是管理者在掠夺和瓜分国有资产,瓜分所有人的资产。所以要讲企业来定,必须要完善现代的公司治理结构。
主持人:
像您刚才所提到的,一提到年薪的时候,要跟国际接轨了,涉及到一些困难和问题的时候,我们有自己的国情了。但是我们也注意到,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对于高管限薪酬这个问题都上升到了一个道德层面,无论是奥巴马还是温家宝总理,包括以前的道德情操论当中也提到了类似于像作为一个企业家他本身的这种社会责任,这种道德意识,你怎么来看待这样的一种观点?
王锡锌:
所有企业家都不仅仅是在市场上追逐企业利润最大化、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这样一个个体,我认为企业家当然应该有一个社会责任。事实上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因为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曾经说过,有道德感的企业,总体来说,其实是可以创造更大的收益,换句话说,道德和经济利益并不必然是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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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