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访谈]“毒奶粉”流出的背后(2010.03.25)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1日 16:2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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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月,陕西省渭南市一批三聚氰胺严重超标的毒奶粉流入广东和福建,被有关部门查处。几天前,焦点访谈对毒奶粉如何流入市场进行了报道。然而,近日记者在当地调查过程中又发现了在这起毒奶粉扩散事件中,渭南市质监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毒奶粉事件的疑惑

震惊全国的陕西省毒奶粉事件,最早是在福建漳州被发现的。今年一月份,福建省漳州市质监部门在对当地一家食品公司抽检时,发现该公司用来生产奶糖的三彩牌奶粉三聚氰胺严重超标,而这批三彩牌奶粉的生产厂家,是陕西省渭南市乐康乳业有限公司。经过调查进一步发现,乐康公司的这批三彩牌奶粉之所以出现问题,是因为他们在生产时掺混了一个名叫马双林的人卖给他们的10吨毒奶粉。质监部门接着顺藤摸瓜,又发现马双林的毒奶粉来自于陕西省大荔县荔华乳业公司生产。也就是说,荔华乳业是这次毒奶粉事件的源头。

然而毒奶粉虽然被追回了,毒源也被查到了,但人们还是疑惑不解,为什么在2008年三鹿毒奶粉事件发生后,在全国乳制品行业全面排查、追缴三聚氰胺超标奶粉如此严厉的形势下,荔华乳业仍然能够生产和销售这些毒奶粉呢?

毒奶粉生产时间的重大疑问

先来看看这批毒奶粉是经过了哪些环节流向市场的。

首先,荔华乳业的毒奶粉以抵押货款的形式转卖给了当地的个体经营者马双林,马双林又将其中的10吨转卖给了乐康乳品公司。然后乐康乳品又将这批毒奶粉和其它奶粉掺混,将生产出了28吨三彩牌奶粉销往广东、福建等地,结果被福建质监部门查获。

需要注意的是荔华乳业生产毒奶粉的时间。渭南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局副局长杨占利介绍, 2008年9月6号到8号这三天,质检人员全部入驻在各个乳品厂,发现这20吨奶粉没有上台账。9月8日之后,在质监人员的严格监管之下,企业不可能再生产毒奶粉了。事实果真如此吗?记者在调查中却发现了重大疑问。

在无法找到荔华乳业负责人的情况下,记者找到了另外一个关键人物马双林。当记者问到出厂的这些毒奶粉到底是什么时间生产的时候,马双林却说,奶粉袋子上写的生产日期有不少都在9月8日以后。

马双林的说法跟渭南市质监局的说法大不相同,而这直接关系到质监部门的监管责任问题。

在马双林家中,记者果然看到多张渭南市质监部门扣压这批毒奶粉时所出具的抽样单,这些抽样单明确显示,相当数量的毒奶粉的生产日期是2008年9月下旬和10月上旬。

隐瞒部分批次检验报告

当记者提出要看一看马双林被查扣奶粉所做的质检报告时,渭南市质监局副局长杨占利只向记者出具了 13个批次的质监报告,而据记者调查,这批毒奶粉一共生产了21个批次。那么其余的8个批次的检验报告到哪里去了?

在记者出具的证据面前,这位杨副局长不得不承认确有8个批次的检验报告被隐瞒了。显而易见,隐瞒批次是为了隐瞒生产时间,隐瞒生产时间是为了隐瞒自己的失职行为。

2008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国家质监总局先后发出严查毒奶粉的紧急通知,一是要求质监部门要向所有奶制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管人员,对奶制品的各个生产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对每一批出厂产品进行严格检验;二是明确规定了责任,哪个企业新生产出来的奶制品在生产加工环节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除严肃处理驻厂监管人员外,还要追究该厂监管人员派驻单位的领导责任,以确保2008年9月14日以后新产奶制品再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而作为此次毒奶粉时间源头20吨毒奶粉,有相当一部分是荔华乳业公司9月14日之后生产出来的。

9月14日是一条红线,此后再出问题就要追究当地质监部门的监管责任。渭南市质监部门在生产环节没有把住关,在出了问题之后又继续隐瞒事实真相,这种态度怎么能监管好食品安全,又怎么能履行好国家和人民赋予他们的使命。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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