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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1日 15:1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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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陕西省西乡县,一些不法商贩持续多年毁林烧炭。他们烧制的是所谓的“外贸炭”;这种“外贸炭”的烧制,会对森林资源造成怎样的破坏?当地有关部门又是如何监管的呢?记者展开了调查。
在密林深处一个叫做田坝村的地方,记者了解到一个名叫赵朝喜的炭老板,雇人常年大肆砍伐岩栎和刺叶栎烧制木炭。持续多年的砍伐,已经使当地这两种木材的数量急剧下降。据当地村民介绍,仅记者看到的一座山上的十口炭窑,一年消耗的木材就高达60万公斤。
知情人介绍,烧制木炭利润惊人。成本每吨8千元的木炭,卖给不法出口商时的交货价格是每吨3万元,一旦走私到海外市场,身价更高达每吨10万元。
为了保护我国本已稀缺的森林资源,2004年10月,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发文,禁止出口以木材为原料直接烧制的木炭;早在2001年,陕西省就全面禁止木炭的商品性生产经营活动。但西乡县林业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对非法烧炭情况毫不知情。
当地护林员告诉记者,他曾经多次发现有人在林区砍树烧炭,并及时向县林业局进行了报告,但他并不清楚查处的情况。县林业局在交通要道上设置的木材检查站的职责之一就是查堵木炭的非法运输,但依靠被检查人主动申报的检查办法,检查站形同虚设。
我国是一个森林资源十分短缺的国家,要让山长青树常绿,不仅需要多种树更需要我们管好树,不仅需要我们培养起生态文明的良好风尚,还需要建设起依法监管的有力防线。
责编:刘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