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了味的土地流转(2008.11.11)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1日 14:4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com

  

  

  

  

  

  

  

  

  

  

  

  

  

  

  

  

  

  

首播:

CCTV-1

11月11日 19:38

重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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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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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 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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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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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强调,土地流转有“三个不得”: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但是,江苏省淮安市却打着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旗号,占用数千亩耕地和农民宅基地用于生态商务旅游中心等“非农化”建设。

据了解,生态商务旅游中心项目占地是由淮安市开发区和楚州区两块组成的,绝大部分是以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名义从农民手里征用的。为了让农民“自愿流转”这些土地,当地实行了“先拆房、后流转土地”的办法。许多被拆了房的村民在稻谷收割后不得不搬到了远离土地的出租房里居住,并且在一两年后才能搬到集中安置房,而集中安置房也离他们承包的土地很远。村民离自己承包的土地远了,耕种不方便了,再加上村里不让播种,土地自然只能“流转”出去了。

在拆迁过程中,当地有关负责人说村民有集体性质拆迁和国有土地性质拆迁两种选择,按照所谓国有土地性质拆迁,农民就可以拿到更多的补偿金。可这样一来,农民却失去了原有集体宅基地的长久利益。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个生态商务旅游中心到目前为止,只拿到了一条公路的批文。从该项目规划图上可以看出,被农民“流转”出去的这些土地也成了住宅楼、办公楼等设施的建设用地。这种名义上搞土地流转,实际却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非农化倾向值得警惕。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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