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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1日 14: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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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安市是国家林业改革与发展综合实验区、集体林权改革试点城市。几年来,永安市开展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区群众分到了承包山林还得到了林权证。分山到户释放了被束缚的生产力,颁发林权证激活了一度沉寂的山林。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将会有更多的林区群众享受这项改革政策带来的实惠。
记者在永安市林区看到,许多当地群众承包山林并领取林权证,除了林地所有权不能转让外,承包山林的其他权益都可以按照规定进行交易。永安市西洋镇李谋煌的100多亩林地,6年前种上的桉树现已长大成林,再过2年就可以交易。李谋煌还和几个朋友成立了合作林场,股东每年都能按入股多少分利。
记者向当地林业部门了解到,拥有林权村民按照相关规定既可以从事林木交易,也可与别人成立合作林场共同经营分享红利。两种方式各有特点:前者方便灵活,但规模较小、周期长;后者规模大,股东每年都能分利。林木交易不仅要签订合同,还要到林业要素市场对林权进行变更登记。这样的交易公开透明又有法律保障,农民对发展林业很有信心。
林改,真正使农民成了山林的主人。使活的山林变成了活的资产。农民对林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置的权利,这就让农民吃下了“定心丸”,真正做到“山定权、人定心、树定根”。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生态会得到持续的保护、农民能得到更多的实惠。
责编:刘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