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访谈]谁侵占了烈士陵园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1日 13: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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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TV.com消息(焦点访谈):烈士陵园是为革命事业抛头颅、洒热血的英烈们长眠的地方,但安徽省濉溪县双堆集镇却违反相关规定,在烈士陵园里建起了商业门面房,搞起了商业开发。

  

    记者在淮海战役双堆集烈士陵园看到,陵园东面和南面的围墙上,打出了一些十分抢眼的商业广告;在陵园内西门两侧,盖起了两层高的商业住房,底层开起了各种商铺。由于天气转冷,前段时间还在兴建中的一些房屋现在处于停工状态。这些商品房侵占了陵园的土地,也毁了陵园的树木,有些新修的房屋距烈士墓群只有十多米远。

  

    



据双堆集镇政府负责人称,商品房是双堆集镇政府按照濉溪县小城镇建设规划进行的,并经过了县民政局的同意。但按照民政部有关规定,占用该陵园搞其他工程必须经安徽省政府批准。

  

    记者了解到,双堆集镇政府共分两次占用烈士陵园土地开发商品房,共获利23万元,其中,第二次开发所得的12万已经到了烈士陵园的账上。而第一次开发所得的11万元既没有在烈士陵园的账上,也没有在县民政局的账上。由于记者无法找到濉溪县民政局原来的主要负责人和开发商,因此这11万元到哪里去了、做什么用了,成了一个谜。

  

    侵占烈士陵园修建商品房,既违反了国家法规,也影响了瞻仰纪念活动的开展,在当地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

  

    

[详细内容]

  

    演播室主持人 方静: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焦点访谈》。

  

    烈士陵园是那些为革命事业抛头颅、洒热血的英烈们长眠的地方,这里的环境无疑应该是庄严肃穆的。但是在安徽省濉溪县的双堆集镇,有人却干扰了烈士陵园的这种气氛,违反相关规定,在烈士陵园里大搞商业开发,兴建起了商业门面房,严重影响了瞻仰纪念活动的开展。

  

    解说:

  

    淮海战役双堆集烈士陵园座落在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双堆集镇的南面。在人们的心目中,烈士陵园应该是一个庄严肃穆的地方,但是在淮海战役双堆集烈士陵园的东面和南面的围墙上一些商业广告十分抢眼。不仅如此,在这个陵园西门两侧的烈士陵园内盖起了两层高的商品房,底层开起了各种商铺。双堆集镇的居民王开泉一直居住在陵园的附近,他目睹了这几年烈士陵园的变迁。

  

    王开泉 安徽省濉溪县双堆集镇居民:

  

    你从外观上来看,这还能不能,看不到里面的雄伟壮观了?烈士陵园就是专为教育下一代,为下一代造福的。现在外面的群众来看,从哪里也看不到,不到里面也看不到烈士陵园了。

  

    解说:

  

    在淮海战役双堆集烈士陵园西门南侧,有些房屋前段时间还在兴建中。因为天气寒冷,记者采访时这里已经停工。

  

    记者:

  

    这是烈士陵园的地,是吗?

  

    王开泉:

  

    这全部都是陵园的地。你看这还有松树,这么多松树全被砍掉了。

  

    记者:

  

    这是盖房子砍掉的?

  

    解说:

  

    修建商品房侵占了烈士陵园的土地,也毁了陵园的树木。记者在现场看到,新修的房屋距离烈士墓群只剩下十来米远。

  

    位于烈士陵园南部的尖古堆是新石器时期的文化遗址,也是淮海战役双堆集歼灭战期间敌我双方争夺的制高点,但是由于新建商品房的遮挡,现在人们也很难从外面看到它的风貌了。

  

    王开泉:

  

    原先你看,在外面很远很远就能看到我们这个地方。很好看,纪念碑在这儿雄伟壮观,这里面松树,常青松柏也非常好看,现在一挡什么东西都看不到了,乱七八糟的,谁看起来都不舒服。

  

    解说:

  

    73岁的王开营是双堆集烈士陵园的老职工,他参与了烈士陵园的筹建。说起烈士陵园的现状,老人更是痛心不已。

  

    记者:

  

    里面的树都是你们种的,是吗?

  

    王开营 安徽省濉溪县双堆集镇居民:

  

    我们栽的。

  

    记者:

  

    树也砍了。

  

    王开营:

  

    树也砍卖了。

  

    记者:

  

    卖了多少棵?

  

    王开营:

  

    卖了多少棵,我说不清楚,卖了不少。

  

    解说:

  

    淮海战役双堆集烈士陵园是1976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决定兴建的,1981年10月1号落成,在这个烈士陵园中部的烈士纪念碑上刻有邓小平的亲笔题词“淮海战役烈士永垂不朽”。

  

    黄海战役双堆集烈士陵园1995年被批准为“安徽省首批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2000年被批准为“省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2001年6月,被中宣部列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之一;今年又被列入全国10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的重点建设计划。那么,是谁在烈士陵园的土地上搞起了商品开发呢?陵园内是否允许搞这种开发呢?

  

    王开营:

  

    那个房子盖的,那是镇里卖的,我不知道怎么卖的,这些老工人都不知道。

  

    胡志才 安徽省濉溪县双堆集烈士陵园管委会:

  

    镇长书记出面,又跑到咱县民政局,把民政局局长,那当时在任的民政局局长叫丁怀超,他们一起到这个现场看了一下,咱陵园打了一个报告,他们就报请镇里头,跟局里头报请县委政府。批准以后,他们就组织实施了。

  

    解说:

  

    在烈士陵园里组织商品园开发的是濉溪县双堆集镇政府。那么,他们为什么要搞这样的开发?开发的依据又是什么呢?在双堆集镇政府,记者首先见到的是镇长张伟。

  

    记者:

  

    您对这个问题是怎么看呢?

  

    张伟 安徽省濉溪县双堆集镇镇长:

  

    现在我也不好说,我对这个问题,我现在看,因为一个是这是以前的乡镇规划。据听说,可能也是经过县级有关主管部门,县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建规划,当时我们这个规划大概是属于全县重点小城镇建设。既然已经规划了,我觉得没有什么了。

  

    解说:

  

    按照这位镇长的说法,双堆集烈士陵园的开发是有规划的,是按当地小城镇建设规划进行的。随后,记者在双堆集镇政府找到了具体分管城建工作的副镇长李彦博,在李镇长办公室的墙壁上,果然有双堆集镇总体规划图。

  

    李彦博 安徽省濉溪县双堆集镇副镇长:

  

    我们双堆集镇整个都在这儿,肯定有规划的。这黄色的就是建筑用地,居住建筑用地就在这儿。

  

    记者:

  

    现在建的是这儿吗?

  

    李彦博:

  

    是,建的就是这儿。它符合规划,正好在规划范围内,它不超规划,正好在规划范围内。

  

    解说:

  

    李镇长说,商品房都建在了规划图的黄色区域,也就是规划中的居住建筑用地,而不在烈士陵园内,他的这个说法和记者先前在现场看到的情况完全不同。

  

    记者:

  

    从这个图上看这个地方,房子现在这儿不都盖上了吗?现在事实上这是房子,是不是,镇长?

  

    李彦博:

  

    你问我,我也不知道。

  

    记者:

  

    盖这个房子是谁做出的这个决定?符合这个规划吗?你觉得现在盖这个房子,符不符合这个规划,是在这个规划里边吗?

  

    解说:

  

    商品房明明建在了规划图中绿色区域的烈士陵园内,但是李镇长却说建在了黄色的居住建设用地里,然后事实终究是事实,最后李镇长又给出了另一个解释。

  

    李彦博:

  

    这个规划,是2002年6月份修改这个规划。在2002年6月份之前,没有这个规划,这个盖房子是在2001年建的这个房子。

  

    记者:

  

    2001年已经建好了。

  

    李彦博:

  

    2001年11月份建的这个房子。

  

    解说:

  

    对于李镇长的这个解释,记者又做了调查。原来,建在烈士陵园西部的商品房分两次开发,第一期在陵园西门北侧,是2001年开发的。但是在陵园西门南侧的第二期却是在去年和今年开发的。

  

    张伟:

  

    建房是去年建的。

  

    于涛 安徽省濉溪县双堆集烈士陵园管委会副主任:

  

    去年秋季。

  

    解说:

  

    按照1995年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的规定,“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范围内的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在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范围内进行其它建设工程的,应当经原批准公布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同意。淮海战役双堆集烈士陵园是1976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决定兴建的,按照这个规定,占用陵园搞其它工程必须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那么,双堆集镇政府搞的这个商品房开发,又得到了谁的批准呢?记者随即到濉溪县民政局进行了采访。

  

    王假芝 安徽省濉溪县民政局副局长:

  

    他们这次开发实际上是由镇里领导,先找我们局里主要领导汇报,也就经过党委会研究,同意他们的要求。

  

    记者:

  

    这个有书面的批复吗?

  

    王假芝:

  

    这个没有书面批复,没有。

  

    记者:

  

    口头的。

  

    王假芝:

  

    对。

  

    记者:

  

    现在回过头来看,它符合相关的政策法规规定吗?

  

    王假芝:

  

    那现在看是不符合,当时对这个方面也不太熟悉。

  

    记者:

  

    这个开发根据的是小城镇建设,但是小城镇开发整体规划图上并没有建筑,而是绿地,这是怎么回事呢?

  

    王假芝:

  

    那这个情况我不是太清楚。

  

    解说:

  

    记者了解到,占用烈士陵园的土地,双堆集镇政府先后两次开发了商品房。第一次由个体承包商马丽华开发,房子卖给了当地和外来的住户,其中也有部分陵园职工。第二次开发,镇政府只卖了土地,由住户自己盖房,两次开发总共获利23万元,其中第二次开发的12万元已经到了烈士陵园的账上。那么,第一次开发的11万元到哪儿去了呢?

  

    记者:

  

    就是一期不是开发有个11万吗?马丽华开发的,是吧?这11万,现在这个资金到哪儿呢?

  

    胡志才:

  

    资金在局里面。当时的局长,丁局长说已经交到局里去了。

  

    记者:

  

    这个钱在局里的账上。

  

    胡志才:

  

    对。

  

    记者:

  

    是怎么交的?

  

    胡志才:

  

    我具体情况不清楚,因为没有交到烈士陵园。

  

    解说:

  

    在濉溪县民政局,记者采访了财务会计邹翠萍。她仔细查看了民政局2000年到2001年的所有账目。

  

    记者:

  

    现在就是陵园的11万元收入,在你这个账上有记载吗?

  

    邹翠萍 安徽省濉溪县民政局会计:

  

    11万,我接手以后,我没收到过。如果有的话,应该是应付款,对吧?

  

    解说:

  

    濉溪县民政局原局长丁怀超已在两年前离职,记者在濉溪县采访期间试图和他取得联系,但经过多次努力都没有结果。

  

    (电话录音)

  

    您好,您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

  

    演播室主持人:

  

    烈士陵园的账上没有,民政局的账上也没有。由于记者在当地无法找到濉溪县民政局原来的主要负责人和开发商,因此11万元的烈士陵园开发所得究竟到哪里去了,做什么用了,成了一个谜。濉溪县双堆集镇侵占烈士陵园修建商品房既违反了国家法规,也影响了纪念瞻仰活动,在当地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

  

    好,感谢您收看今天的《焦点访谈》,并欢迎您给我们提供更多的新闻线索。再见。

  

    热线电话:(010)6857988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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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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