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访谈》:私屠乱宰须根治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1日 11: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com

  

    CCTV.com消息(焦点访谈):2004年4月29日,浙江省玉环县县委县政府为保证五一期间老百姓能吃上放心肉,由县经贸局牵头,农业、卫生、公安等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全县范围内的私屠乱宰进行一次集中整治。

  

    



这一天,负责这次整治私屠乱宰行动的玉环县经贸局副局长陈朝阳,和执法队员们来到了一私屠乱宰地下黑窝点。但地下屠宰点的老板倪青文拒不接受检查,还威胁说要杀人。正当执法队员们把私屠乱宰的猪拉上车往外走时,倪青文抽出藏在身上的刀,刺向玉环县经贸局副局长陈朝阳。身负重伤的陈朝阳倒在了执法检查的现场。

  

    



陈朝阳在私屠乱宰的执法活动中壮烈牺牲之后,国务院省市各级有关部门表示了深切哀悼并给予了高度评价,而记者在采访中为陈朝阳牺牲感到痛心的同时也了解到,倪青文的地下加工点是2003年初就办起来了,到案发为止,被相关部门处罚过五次。为什么这些处罚就没能制止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干着这种不法勾当呢?原来,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上,对于私屠乱宰,有关部门只能是处以没收生猪和违法所得,最高只是处以经营额三倍以下的罚款。当地的主管部门认为,这样的处罚显然不能有效制止倪青文的不法行为。

  

    现行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是1997年颁布的法规,而时至今日很多条款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为此,有关部门正在加快推进相关法律的出台。

  

    [全文内容]

  

    私屠乱宰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更重要的是对百姓的健康和食品安全危害极大。为此近几年有关部门加大了对私屠乱宰的打击力度。今天我们要说的是在浙江省玉环县发生的一起在打击私屠乱宰的行动中严重暴力抗法的事件。

  

    2004年4月29号,浙江省玉环县县委县政府为保证“五一”期间老百姓能吃上放心肉,由县经贸局牵头,农业部门、卫生部门、公安部门等联合检查,对全县范围内的私屠乱宰进行一次集中整治。

  

    玉环县经贸局商业管理办公室主任谢宇:29号下午我们接到群众的举报,说西青塘村这里有人搞私屠乱宰,决定了当天晚上就给予打击。当我们进去的时候看见这里面一片狼藉,血、粪便满地都是。

  

    这次玉环县整治私屠乱宰行动的负责人是县经贸局的副局长陈朝阳,当他和执法队员们正在清点这个私屠乱宰地下黑窝点的时候,老板倪青文赶过来了。

  

    浙江省玉环县经贸局商业管理办公室主任谢宇:老板来了其实很凶的,说你们在干什么!你们在干什么!把我的猪准备怎么样?这时候(陈)朝阳告诉他,你已经违反了国务院规定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这是暂扣单,请你在上面签个字。这时候他就像发疯了一样,拒绝不签字,他威胁我们:谁晚上把我的猪拿走的话,我就把谁杀死在这里!

  

    当这个地下屠宰点的老板倪青文威胁说要杀人时,陈朝阳一方面对其进行劝解,一方面指挥队员们对现场发现的十三头生猪扣押,想往外走。可是倪青文在此时追了过来。

  

    玉环县经贸局商业管理办公室陈通良:他当时就气势汹汹的地冲过来了,冲过来的时候,到了眼前的时候,他把裹在手里的睡衣一扔,就亮出刀来了,亮出刀来,这时候我们陈局长看到他拿着刀的时候,他说你不要乱来。那是一瞬间的事情,因为当时晚上比较黑,我们也看不到,唯一的灯光就是(车)大灯开着的一点点灯光。当时两个人就一起搏斗,掉到河里去了。

  

    在与倪青文搏斗的过程中,陈朝阳被刺中两刀,掉进了河里,可是陷入疯狂的倪青文并没有就此罢手,而是追到了河里,对着陈朝阳连刺四刀,顿时鲜血染红了河水。行凶之后倪青文爬上岸伺机逃走,参与执法的公安民警黄通钦和张忠善就冲了上去,由于当时一片漆黑,在与倪青文搏斗时,黄通钦被刺中两刀,可是他们并没有退缩,而是和其他队员们合力制服了倪青文。

  

    之后,队员们马上把受伤的陈朝阳和黄通钦送往医院,在途中同行的同事们一直极力让伤势较重的陈朝阳保持清醒,可是陈朝阳轻轻说了一个字“疼”就昏迷了过去。

  

    玉环县人民医院外科医生丁华恩:血淋淋的一个人,这个人看了以后,我们当时看了确实很紧张,这个病人脸色很苍白,白纸一样的,一看他身上有多处的,两侧的胸部,包括腹部全部是刀伤。我们推车推一路,血就滴一路,滴过去,地下全部都是血。进来以后,两分钟马上心跳就停止了。

  

    经过67分钟的抢救,由于伤势过重,陈朝阳再也没有苏醒过来。黄通钦通过抢救已经脱离了危险,在进一步观察当中。陈朝阳在私屠乱宰的执法活动中壮烈牺牲之后,国务院领导、省市县各级有关部门表示了深切哀悼,并给予了高度评价。而记者的采访中,为陈朝阳的牺牲感到痛心的同时,了解到近几年在打击私屠乱宰的行动中像这样的恶劣暴力抗法事件屡有发生。

  

    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据我们的不完全统计,自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颁布以来,全国商贸、工商、农牧等战线的执法人员,在打击私屠乱宰的行动中,英勇牺牲的人员已经超过了十个人,大概有十一二个人,受伤的同志就更多了,将近一百人受伤。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像倪青文这样的不法屠商面对执法人员竟丧心病狂到如此程度呢?在玉环县公安局的看守所里记者见到了倪青文。

  

    犯罪嫌疑人倪青文:东西全部没有了,东西全部搬到车上。

  

    记者:当天晚上你收了多少头猪准备宰?

  

    犯罪嫌疑人倪青文:我那时候宰杀了八头猪,还剩下五头猪。

  

    记者:一共十三头猪?

  

    犯罪嫌疑人倪青文:嗯,十三头猪。

  

    记者:十三头猪价值多少钱?你收来的时候收了多少钱?

  

    犯罪嫌疑人倪青文:一万一多一点。

  

    因为陈朝阳带领的执法队伍断了他的财路,所以倪青文就持刀行凶,很显然是为了利益。那么像他这样的私屠乱宰的不法屠商到底能在这种不法行为中获利多少呢?

  

    记者:像你这样做,杀一头猪能挣多少钱?

  

    犯罪嫌疑人倪青文:二三十块,有的时候五六十块,但不一定。

  

    记者:每天量有多大?杀几头?卖多少?

  

    犯罪嫌疑人倪青文:我自己卖四五头猪,稍微分别人两三头猪,一天都七八头猪,平均都是七八头猪。

  

    记者算了一笔帐,按倪青文所说的数字,每天的获利大约是二百元到五百元之间,实际上倪青文的获利远不止这些。按照国家颁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像他这样的私屠乱宰的行为,首先偷逃了国家相关的税费和检疫费用。

  

    玉环县肉类联合加工厂林启恩:屠宰一头生猪,它需要缴纳国税十八元,地税六块四毛二,还有我们厂收取的加工屠宰加工服务费三十元,以及农业部门收取的检验检疫费五元,这样总共是五十九块四毛二。

  

    除了偷逃应该缴纳的税费之外,私屠乱宰的猪肉,卫生和质量根本无法保障。据林厂长介绍,更可怕的是私屠乱宰追求最大利益的做法是把病死猪宰杀后,流入市场。

  

    玉环县肉类联合加工厂林启恩:把按一般情况说,现在一头猪要一千块左右,如果是病害猪,我们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后,基本上没有什么价值。但是到他们手里,经过屠宰销售后,就能形成一千多块钱的利润。

  

    暴利的驱动,使倪青文明知违法却依然干着这种不法勾当。其实私屠乱宰的不法行为,并不是个别现象。《焦点访谈》就曾经对此多次暴光。 记者在暗访时录下不法分子私屠乱宰的过程。

  

    一进门就看到地下摆放的死猪,再往里走,有的死猪已经上到了案板上。这些死猪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加工成猪肉的。

  

    记者:这是死猪是吧?

  

    私屠乱宰者:嗯。

  

    记者:这多少钱啊?这是多少钱弄的?

  

    私屠乱宰者:两块钱一斤。

  

    记者:死了就两块了。

  

    私屠乱宰者:嗯。

  

    而这种地下屠宰点里宰杀的病死猪一旦流入市场,会对消费者生命和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

  

    玉环县肉类联合加工厂林启恩:这些猪都没有经过检验检疫的,有些病是人畜共患的,像囊虫病,还有一些恶性传染病,这些都是人畜共患得会引起人体的死亡疾病。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倪青文的地下加工点2003年初就办起来了,到案发为止被相关部门处罚过五次。那么屡次的处罚怎么就没能制止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干这种不法勾当呢?当地的生猪屠宰主管部门又是怎么进行管理的呢?

  

    记者:像倪青文这样的一个不法商贩,怎么去对他管理?你们有没有管过他们?

  

    玉环县经贸局商业管理办公室主任谢宇:像倪青文这样的惯犯我们也知道,从去年开始,我们都已经对他处罚过五次了,从去年以来,罚了他还继续搞,我们再罚他,他还是再去搞。

  

    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上记者看到,对于私屠乱宰,有关部门只能是处于没收生猪和违法所得,可以处经营额三倍以下的罚款。当地的主管部门认为,这样的处罚显然不能有效制止倪青文的不法行为。

  

    玉环县经贸局商业管理办公室主任谢宇:所以说罚款对他来说是伤不了筋动不了骨,那么我们只能说依照国务院的《生猪管理条例》对他罚款的处罚,除了这个规定以外,除了这个依据以外,我们就是没有其他任何依据的法律来处罚他,所以说到现在他会暴力抗法。

  

    看来对于倪青文这样的惯犯,单靠没收和罚款还不能从根本上杜绝他私屠乱宰的不法行为。除此之外,生猪屠宰的主管部门反映,按照规定,生猪屠宰的主管部门虽然是商品流通部门,可是它还没有针对打击私屠乱宰的专业执法队伍。

  

    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没有专门的执法权,因此主要由流通部门来组织工商、公安、质监、卫生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这样在实际执法中,就造成了一些困难。

  

    记者从商务部了解到,现行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是1997年颁布的法规,而时至今日很多条款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为此,有关部门正在加快相关法律的出台。

  

    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我们已经向全国人大报告,有关部门正在协商,争取能够尽快制订《屠宰法》,这样来提高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私屠乱宰对百姓的身体健康和食品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毋庸置疑。各级政府一直予以了坚决的打击。尽管如此,私屠乱宰的不法行为还是屡禁不止。人们呼吁相关法律尽快出台,并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机制,从根本上遏制私屠乱宰的问题。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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