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访谈》:新官不理旧账(4月5日播出)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1日 11:1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com

  

    位于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门坎乡门坎街的三家小餐馆,过去几年一直是乡干部接待县里和其他乡镇来人吃饭的地方。每次用餐后,他们都采用记账方式结账,然后再由乡政府年底统一付钱。三家小餐馆的业主分别是曹中洪、邹兴华和潘淑明。

  

    1996年到1998年,门坎乡政府在三家小餐馆欠下的吃喝款累计到达17500多元。三家业户虽多次讨要,但门坎乡政府拒绝偿还,最后决定用贷款来偿还欠吃喝款。由于乡政府不能出面贷款,三家业户只能以个人名义到信用社替乡政府贷款来抵债。但是乡政府一直没有偿还。

  

    2001年,门坎乡干部换届调整,书记、乡长、乡财税所所长陆续调离门坎乡,于是三家餐馆业户又与新一届乡政府签订了协议。虽然,这之后门坎乡政府按协议向信用社支付了部分贷款利息。然而,到了2003年8月,本以为贷款已经和自己没什么相干的曹中洪等三人却被信用社要求偿还当年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8月25日,井研县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要求他们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和罚息。三个业户多次找到门坎乡政府交涉,但问题仍然没有解决。2004年1月12日,井研县法院又向曹中洪等三人及他们的担保人发出财产执行通知书。

  

    记者在门坎乡采访时,尽管法院还没有强制执行,但是,曹中洪、邹兴华两家餐馆每天都在惶恐中惨淡经营,而潘淑明餐馆已在不久前关门,一家人远走他乡。

  

    目前, 县委县政府已责成门坎乡立即筹款还债,并在全县27个乡镇排查,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

  

    [详细内容]

  

    吃饭付款,欠债还钱,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但是在四川省井研县门坎乡却发生了这样一件怪事,乡政府欠了当地三家餐馆的吃喝款还不上,经协商三家餐馆替乡政府贷款抵债,不料几年过后三家餐馆业主自己却成了被告,面临着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困境。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在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门坎乡门坎街道上,有三家小餐馆,过去几年一直是乡干部接待县里和其他乡镇来人吃饭的地方,三家小餐馆的业主分别是曹中洪、邹兴华和潘淑明,他们至今都还保存着门坎乡干部在他们餐馆用餐后记下的吃喝账。

  

    在这些账单上,有县政府、县纪委、县政法委来人检查工作时吃的,有县组织部来人考察领导班子时吃的,有招待县财政局、县交通局的,还有乡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庆祝教师节、乡选举、调整土地、研究生猪发展开会时吃的,金额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

  

    每次吃完饭后,门坎乡干部在餐馆的账单上签字赊账,到了年底再由乡政府统一付钱。从1996年到1998年,门坎乡政府在三家小餐馆欠下的吃喝款累计有17500多元,1998年春节前,曹中洪、邹兴华和潘淑明都找到了乡政府要求结账还钱。

  

    个体餐馆业主曹中洪:我们不知道他们有钱没钱,跟他要,没有,他就叫我们帮乡政府贷款,贷了支付我们的生活费。

  

    在门坎乡政府欠下的17500元吃喝款中,曹中洪、邹兴华和潘淑明各占8000元、4500元和5000元。三家业户都是城镇居民,没有耕地,一家老小几口人的生活全靠小餐馆的收入。因此,他们多次到乡政府找领导讨要。当时担任门坎乡乡长的是刘永富。

  

    记者:这是您签的字?

  

    刘永富:对,这是我签的字。当时财政发工资比较恼火,我们吃了就签字,就让财政所长具体去搞,就喊他们从信用社贷了款。

  

    面对三家业户多次讨要,门坎乡政府当时决定用贷款来偿还欠吃喝款。但是,按着规定,乡政府又不能出面贷款,经过协商,最后只能由三家业户自己以个人的名义到信用社去替乡政府贷款来抵自己的债。1998年1月门槛乡政府分别和三家业主签订了贷款协议,代表乡政府起草协议的是原门槛乡财税所所长廖永贤。

  

    廖永贤:以私人的名义把款贷了,我们跟他们达成协议,这个债务,由我们政府来承担。

  

    在业户邹兴华和乡政府的贷款协议上写道:邹兴华贷款借给门坎乡财税所使用,财税所在1998年6月30号之前归还本金和利息,如到期不还,门坎乡信用社就在财税所的上级拨款中扣除。

  

    从贷款协议上看,很明显,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都是门坎乡政府的事,三个业户因此也就放心了。协议签订后,三家业户都找了亲戚朋友作经济担保人,并用自己的房产作抵押,在信用社贷了款。但是到了1998年6月30日,这笔用于偿还乡政府吃喝款的贷款,门坎乡政府并没有偿还给信用社。

  

    刘永富:如果到期不还,门坎信用社,就在乡财政所上拨款中扣除。

  

    记者:那么为什么没扣除?

  

    刘永富:这个具体没扣我不晓得,我们每笔资金,可能都要经过信用社。

  

    同样的问题记者也问了门槛乡现任乡长黄云东。

  

    黄云东:作为这届政府按照上头,给我们核定的相关经费,维护政府的正常运转,现在没有资金筹措这个钱,所以说就没扣。

  

    就这样,又过了三年,到了2001年3月,门坎乡干部换届调整,书记、乡长、乡财税所所长陆续调离门槛乡,此时,曹中洪、邹兴华、潘淑明等三家餐馆业户对替乡政府贷款的事又有些担心了,他们又一齐找到了乡政府。

  

    卢尚平(邹兴华丈夫):我们怕这个协议失效,怕失效以后说不清楚,他不认这个账,赖账怎么办呢,他就转了一份协议给我们,我们找过律师咨询过,他说这个协议,是20年不失效。

  

    在重新签订的协议中写道:曹中洪、邹兴华和潘淑明三位在门坎乡信用社以个人名义为政府贷款17500元,本金和利息全部由门坎乡财税所负责归还,与曹中洪、邹兴华、潘淑明三位无关。重新签订的协议仍然由当时的门槛乡财税所所长廖永贤起草。

  

    廖永贤:他们贷了,担心我们不认账,我说我写,我就写了一下,这是事实。

  

    事实的确很明确,这个重新签订的协议一式四份,三家业户每家一份,乡财税所保留一份,有了这样一份协议,三家业户心里踏实多了,日子平静地过了两年,期间,门槛乡政府也按着协议向信用社支付了部分贷款利息5000多元。然而,到了2003年8月,本以为贷款已经和自己没什么相干的曹中洪、邹兴华、潘淑明却突然接到了门坎乡信用社的催收借款通知单,要求他们偿还当年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卢尚平:我贷了4500元,现在已经翻到了接近一万余元,这个数字是吓人的。

  

    截至2003年8月20号,除去门槛乡政府已付的5000多元利息,三家业户贷款本息累计已达31000多元。面对几乎和本金相差无几的利息,三家业户都傻了眼,他们多次去门坎乡政府找领导要求履行原来的贷款协议。

  

    门坎乡乡长黄云东:我现在作为这一届政府的领导,对过去产生的债务,应该说是该政府承担的,还要承担,但是由于现在这种财政体制,乡级政府现在没有这笔资金偿还这个债务。钱,天上不落,地下不生,只有慢慢想办法吧。通过发展,通过向上争取资金,除此之外,你把我吊起来打,也拿不出钱来。

  

    话虽然这样说,但是,门槛乡书记、乡长也承认,现在每年仍然有2万多元的招待费。

  

    记者:现在这个两万元的招待费,是从什么费用里支出?

  

    门坎乡党委书记吴桐轩:这个从财政拨款。

  

    记者:为什么说现在招待费,能从财政款支出,过去为什么不能支出呢?

  

    吴桐轩:这个我说不太很清楚。

  

    卢尚平:他就以各种理由,以乡政府资金困难,没有钱偿还答复来搪塞我们。

  

    三家餐馆业户多次找门坎乡政府交涉没有结果,而门坎乡信用社多次向曹中洪、邹兴华、潘淑明催讨贷款也没有结果。2003年8月,门坎乡信用社向井研县人民法院起诉,把曹中洪、邹兴华、潘淑明三个业户推上了被告席,要求他们偿还贷款的本金、利息和罚息。

  

    门坎乡信用社主任刘诗权:对我们来说,我们只能找贷款户。至于贷款户,他们和政府是什么关系,是他们的事情,谁贷谁用谁归还,我们只能找这三户。其他我们确实也不敢找哪个,如果我们直接找到政府,他会说你有什么权力来找我们政府,确实如此。

  

    2003年8月25号,井研县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要求曹中洪、邹兴华、潘淑明三个业户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和罚息。同时,为三家业户提供经济担保的卢银光等人也要承担偿清债务的连带责任。法院的判决下达后,三个业户感觉委屈,仍然没有履行。

  

    曹中洪:已经逼得没有办法了,法院要执行我们。

  

    卢尚平:我们之间有协议,而且是有证人的,你吃饭我的伙食,有经办人,而且你乡长签字,你看到上面的,有县委来的人、有组织部的、有纪委、有交通局的,普九义务教育的,还有庆祝教师节。吃了就要给钱,这是你上面来的人,你不可能下来白吃我百姓的,不可能你吃了我来偿还这个钱,你吃了我的伙食费,已经六七年了,你也应该付我了。

  

    三个业户多次找门坎乡政府交涉并到乐山市和井研县信访部门申诉,但是问题仍然没有解决。今年1月12号,井研县法院又向曹中洪、邹兴华、潘淑明三个业户和他们担保人发出了财产执行通知书。

  

    卢尚平:我们是帮政府贷款的,这是私贷公用。这个钱并不是贷了我们用了,我们是代政府排忧解难。我们说明这个情况比较特殊,但是他说不管,他说你今天来就必须把钱带来,如果没有带钱的话,我们就把你们铐起来,你自己拿钱都搞不赢。

  

    记者在门槛乡采访时,尽管法院还没有强制执行,但是,曹中洪、邹兴华两家餐馆每天都在惶恐中惨淡经营,而潘淑明餐馆已经在不久前关门,一家人人走他乡。

  

    门槛乡干部的吃喝款一拖几年不还,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三家餐馆业户,更为严重的是损害了乡政府的形象。我们也注意到,门槛乡政府的大部分吃喝款都是用于应付上级各部门的各种检查活动,对此,乡干部也有一肚子苦水。我们记者在当地的采访,引起了井研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就在记者离开井研县的第二天,县委县政府责成门坎乡立即筹款还债,并在全县27个乡镇排查,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但是要从更大的范围解决这个比较普遍的问题,恐怕就不是一时半会的问题了。(文/周墨、宁柯)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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