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访谈》:17号令实施之后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1日 11:1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com

  

    


CCTV.com消息(焦点访谈):2003年9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布第17号令《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1月1号正式实施。按照规定,各广播电台、电视台每套节目每天播出的广告总量不得超过每天节目总量的20%,并明确规定了在黄金时段和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的办法。

  

    为了把17号令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把这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好事办好,在新年到来之前,中央和地方的各家广播电台电视台迅速做出相应的调整:创新广告投播方式、办群众喜爱的品牌节目、提高广告时间利用率,以此来赢得更好的广告效益。

  

    目前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每天都对全国194个地市级以上的电视台,共计934个电视频道的广告播放情况进行监看。从监听监看结果来看,绝大多数广播电台电视台都在认真执行规定,但仍有个别电视台在广告播放中,存在违反规定的问题。近期广电总局对辽宁省营口电视台、吉林省延吉电视台广告播放的违规问题进行了公开批评,表明了实施17号令的决心和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的态度。截止2月底,广电总局和各级广电部门纠正各种广告播放违规问题一百余起,向违反17号令情节严重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发出违规播放广告通知单共计54份。

  

    


目前91.3%的上星频道和87%的地面频道,全天广告总量已经控制在20%以内,91.3%的上星频道和地面频道在黄金时段播放的广告总量不超过9分钟,符合规定。所有上星频道都没有在黄金时段内中断电视剧的剧情插播广告,群众对广告的投诉量有明显下降的趋势。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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