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再向前一步(下集)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8日 14:4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com

  

 

导视1
“死亡博客”引发中国网络暴力第一案
各方质疑 人肉搜索究竟是对还是错
是草根阶层伸张正义的利器,还是侵犯个人隐私的原凶
敬请关注本期《法治视界》--周末特别节目《“人肉搜索”:再向前一步》下集

主持人:
大家好,你现在收看的是《法治视界》周末特别节目,今天的话题依然是“人肉搜索”在2009年的元月一日网络上突然出现一则“人肉搜索公约”
其中规定:网民要以网络道德为准绳,尽量不参与搜索他人隐私;对他人暴露隐私尽力保护,保证不在公共场所公布他人隐私;对于恶意人肉搜索行为做到不起哄,不传播;人肉搜索要提供真实可信的内容,提供信息者对信息真实性负责;等等!落款是“人肉搜索非组织性联盟”
显然,这则公约是在突出某种约束。人肉搜索对网络和现实的影响在日益增大,对其产生的正反两方面作用的争议也越来越激烈。而2008年的“菊花香香事件”更是把这个讨论推向了高潮!

菊花香香事件
2008年6月16日,一篇名为《我就喜欢做二奶,我觉得我现在的生活就很好啊!》的帖子出现在网上的各大知名论坛里。发帖人的网名叫“菊花香香儿1986”,她在帖子中自称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被人长期保养,不仅得到了数百万元的存款,而且还有豪宅名车,并且大肆宣扬当二奶的好处。这个帖子一经帖出就立刻招来了众多网友的攻击和斥责。出于义愤网友迅速对发帖人“菊花香香”展开人肉搜索。很快一个网名叫做“网友就是力量”的人就在网上发布了自己找到的“菊花香香”的照片,并希望大家提供照片上这个女孩的详细情况。很快,有关这个女孩的诸多照片就被网友们查出并公布,甚至有人还找到了这样一段视频。
视频:人家都在说做小三不好,可是做小三有什么不好呀,我以我自己的真实经历来说一说,我在成为一官员小三后的种种好处吧。老公给了我以我名义办理的银行卡,里面有500万,属于不动产性质。家里还有现金10多万,基本是我零花用的。在市区里有高档住宅小区,拥有一套以我名下买的150平米左右,四室两厅新房,郊区有一套别墅。

看了这段自述的视频后,网友们更加确信,照片中的女孩就是“菊花香香”。随后网友们相继公布了这个女孩的详细个人信息,其中包括QQ号、博客地址、手机号码,甚至连她父母和亲戚的照片也都被公布出来。一夜之间,照片中女孩就成千夫所指的“菊花香香儿”

主持人:
“人肉搜索”就是一台奇怪的机器,它有个特点就是一但发动起来就不在受到启动人的控制。不论是对是错,是好是错,一切都是覆水难收。“菊花香香”似乎被推上了审判席,一场道德鞭挞开始了,但是,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2008年7月11日,照片中的女孩公开面对媒体,澄清自己并非“菊花香香”。

小赵:看了那篇文章,我觉得完全是乱说一通,根本就不符合我的真实情况。所有的人都知道我住在什么地方了,但是我的人身根本就得不到安全。

小赵,四川成都人,今年26岁。虽然小赵否认自己就是菊花香香,但是网友们却并不买账,斥责和置疑的声音纷至沓来。有网友认为,如果小赵不是菊花香香,那么那些照片怎么会出现在帖子中和视频中呢。小赵说,网上发布的那些所谓自己就是菊花香香的照片,其实都是自己在博客中公开发布的。没想到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嫁接在了菊花香香身上。而最让她不能接受的是,4岁的儿子竟然也被卷入到这场风波当中。

小赵:当时我真的快崩溃了,所有问题针对我都行。但是不要针对我娃娃,我儿子。我害怕影响他以后的健康。

小赵说,自己根本就不是菊花香香帖子中所说的什么二奶、第三者。也不是什么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事实上她是一个从农村出来的打工妹,现在靠经营一家小酒吧维持生计,而且她和丈夫的感情一直很好,根本和帖子中所说菊花香香扯不上关系。

小赵亲属:我是他老公的亲侄女,作为妻子或作为母亲,我都觉得她很称职。

  小赵母亲:我们女儿只读到初二,哪里是大学生,高中都没读过。
  小赵:网上说的我有什么豪宅,这就是我家住地方,这个像不像豪宅,你们看了也许就晓得了。

小赵一家三口,还有母亲、妹妹都住在一套60多平米的房子里。而这套房子还是小赵按揭贷款买来的,至今还欠着银行十几万的贷款没有没还上。所以对于网上说,自己有500万的存款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

小赵:存款500万,这个也可以拿着我的身份证去银行去查,我究竟有没有那么多钱,这个都是可以查到的。如果我有那么多钱的话,买房子也不可能用贷款。

小赵说这件事情发生之后,对她和家人在生活和心理上都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她内心的阴影挥之不去。由于无法忍受网络和现实带给自己的双重压力。小赵准备以侵犯自己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为由提起诉讼。但是面对虚拟的网络应该告谁?怎么来告?这让她和律师都犯了难。

主持人:
虚拟的网络世界和现实不同,究竟是谁提供了电话号码,又是谁把它落实在当事人头上,又是谁把这个信息发布出来的,可以说基本上无法查找。这是一个庞大的信息链条。“人肉搜索”中的每个参与者也都只是为这个信息链条做出他的一小部分贡献,最后,所有的信息汇集到一起,赤裸裸的呈现在公众的面前,这对当事人造成的伤害是无法预估的。就像“菊花香香”事件中的当事人,她是可以说是被误伤的,是被张冠李戴了,但是,伤害却是真实的。现实生活中如果未经授权就公开个人资料那就是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虽然我国法律目前并没有对隐私权进行规定,但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在法律实践中,通常以保护名誉权的形式来保护个人的隐私权。

菊花香香事件当事人 小赵:因为第一次遇到这么重大的事情,也是第一次知道网络是这么恐怖。
虐猫事件当事人郭某:我曾经有这样的想法,想离开杭州,到一个旁远的小镇去生活一段时间。一个人的一生当中,他承载了这么多人的唾沫,等于说有数以万计的人在辱骂你,我觉得这种压力实在是很大的。我在这里真的无法再面对周围的人。

铜须门事件当事人 铜须:我觉得网络挺恐怖的,挺可怕的。

主持人:
与其说人肉搜索的可怕之处是它能使你的大量个人信息曝光,到不如说它在改变和颠覆传统意议上的人际关系。它能让人与人之间原本最为亲密的关系在一瞬间变得紧张。所以有人说,人肉搜索既是天堂又是地狱,而且从天堂到地狱的路上连个指示牌都没有,一不小心你就拐错弯了。在2007年,一个叫姜岩的女孩选择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同时也把自己的丈夫王菲从天堂带到了地狱。
中国网络暴力第一案:死亡博客事件
这是2008年4月17日 早上发生在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法庭的一幕,今天法院要对一起特殊的网络侵权案进行宣判。离开庭还有30分钟时间,法庭内已经聚集了很多媒体。
  记者白龙:因为人肉搜索可能涉及到一系列的就是在道德法律边缘的事情,现在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来规范它。
  记者吴争鸣:有很多反对者说自己失去了隐私,那到底这个事情是什么样子。最终这个人肉搜索它究竟是不是一个侵权行为,我们也非常关注。
 
主持人:
这就是倍受各界瞩目的“网络暴力第一案”的庭审现场,案件的原告方 “王菲”,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原因是他被网上被通缉、追杀,现实中则经常遭到围攻、谩骂,甚至于有些网友还到王菲的家门口去抗议示威。究竟在这个王菲的身上发生了什么事呢?作为原告王菲状告的又是谁呢?事情还得从两年前的一天说起。

2007年12月29日,北京市某居民小区,一个女孩从24楼的阳台上纵身跳下,当场伤亡。死者姜岩31岁,毕业于外交学院,曾经有过海外工作的经历,几年前应聘于一家外资企业,有着不错的收入。但是让人感到意外的是,姜岩自杀的消息在网络上以惊人的速度传播。甚至有许多的网友自发的组织起来,来到姜岩生前居住的小区悼念她。

一个普通女孩的离去,为什么会在网络上产生这么大的影响呢?这一切都源于死者姜岩留在网络上的博客。姜岩在自己的名为“北飞的候鸟”的博客中写道:自己之所以选择自杀是因为有第三者的出现,她还在自己的博客中贴出了丈夫和她所认为的第三者东方一起到罗马度假时的照片。

张乐羿:无论是在姜岩的博客,还是后面的通过她的姐姐向我们这些朋友,叙述的整个事情的经过,我觉得这个已经是毋庸置疑的事情了。

这个叫张乐羿的人自称是姜岩的好朋友,在姜岩离去以后,他以“北飞的候鸟”为名专门在网络上建立了一个悼念姜岩的网站。2008年1月,张乐羿把姜岩的生前的博客发布在了天涯网上。

张乐羿:没有办法再继续生活下去,所以姜岩才会选择自杀这么一条道路。

紧接着大旗网等多家网站对这个消息进行了转载,第三者插足逼死妻子的消息,立刻成为2008年初网友议论的焦点事件。一时间在上百家的网站上都转载了这个专题。

卜令慧:当时这个话题已经是成为一个,已经是一个热点。所以我们制作了这个专题。

一时间姜岩的丈夫王菲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姜岩究竟为何要自寻短见?人们在猜测着事实的真相,也都在等待着当事人王菲的回答。但是王菲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突然间没有了任何消息。这样的做法引起了网友的不满,愤怒的网友们在网络上发起了对“薄情丈夫王菲”和第三者东方的人肉搜索。很短的时间内,网友就通过各种途径查出了王菲和所谓第三者“东方”的工作单位,手机号码以及两个人的照片等信息,并在网上到处转载。现实中王菲每天都会接到不计其数的质问电话,还有人到他的工作单去抗议,甚至还有些网友找到王菲家人的住所,在门上喷上了杀人偿命的字样。

王菲:我的父母他们就是在家里面,经常会有人敲门就是问是不是谁的家。然后就是说你们逼死人,我父亲现在也因为他70岁了。
第一是失业了,然后很难找到工作。然后包括就是说一些朋友对你的看法,包括你也走在街上。就好像我现在在街上好像都不太想抬着头走。

主持人:
到单位去抗议,在楼道里喷字,是不是给人一种被黑社会追杀的感觉啊!“死亡博客”事件从网络漫骂转换成现实中的人身攻击和群体围堵,这场“讨伐”终于演变成一起“网络暴力案”。王菲认为造成这一切的根源就是“人肉搜索”泄露了自己的隐私,让自己和自己的家人身陷噩梦之中。但是,也有些人认为姜岩事件已经成为一个公众事件,大众本身就有知情权,所以网友们所作的就是一个查找真相的工作,并没有侵权。隐私权其实就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2008年1月11日在姜岩自杀后的第12天,王菲和东方被迫从公司辞职,消失在观众的视野里。一个月之后,死者姜岩火化。

王菲:我觉得我首先在这里我要道歉,我要跟姜岩道歉。当然可能没有用,但是我还要跟她父母道歉,因为不管怎么样我是她的丈夫,这件事情肯定跟我有很大的关系。但是我觉得是出现这样的事情,是不是要把责任全都推到一个人的身上。

王菲说自己和姜岩是2002年在网上认识的,2006年2月份结的婚,婚后由于两人性格之间的差异,感情逐渐出现了裂痕。2007年年初,他就曾经和妻子提出过离婚。至于所谓的第三者东方的介入,他是这样解释的。

王菲:其实我对她其实挺有好感的,但是我觉得第三者的话,我觉得不能说是第三者,因为我们也没有同居 什么都没有。只是说我单方面对她是比较有好感。

  王菲说他是2007年4月来到这家公司的并认识了同事东方。他承认和自己的同事东方之间,有着不寻常的友谊。妻子的离去和这个女孩有一定的关系,但是并不是直接原因,导致妻子自杀的其实和她的性格有关。姜岩一直患有抑郁症,因为我跟她交往的时候,就发现她身上都是刀割的痕迹,我问她怎么回事,她也一直都不说。

主持人:
就在丈夫和她提出离婚后的不久,姜岩就关闭了自己的博客并留言:“从今天开始,到未来的两个月间,这里记载的,将是我最后的日记。两个月后,是我离开的日子”从这时起姜岩在博客里一点点记录了自己发现丈夫有“第三者”之后的绝望心情,以及自己如何计划走向死亡。也正是这些记录姜岩心情的死亡博客,在现实生活中掀起了轩然大波。正是这场由网络到现实的公共事件,最后随着2008年3月28日王菲的起诉再次掀起高潮,并成为“中国网络暴力第一案”。尽管此前有“铜须门事件”、“虐猫事件”等网络事件,但真正进入司法程序的,在我国还是第一例。

2008年3月,王菲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天涯网和大旗网,以及北飞的候鸟网站的创建者张乐羿。认为这三家网站对自己的名誉造成了侵害,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自己的工资和精神损失13.5万元。

  王菲:大旗网站它做了一个单方面的报道,因为他也没有采访到我家里人,也没有采访到我。然后他就是把这些所谓的真相做了一个专题的一个栏目,有点失实了他们的报道。
原告王菲认为,自己和家人之所以受到网友们的质疑和攻击,都是由于网站不客观的报道和传播造成的,而被告大旗网和天涯网的相关负责人并不同意非的说法。

卜令慧:我们在制作专题的时候,尽量收集到从双方各自角度出发的。一些文章,我们尽到了我们应该尽的比较谨慎的义务。

王菲认为,网站刊登了这件事情之后,对于网友的评论应该进行审查。而网站却没有尽到这个责任。

王菲:我觉得就是说不是说网友怎么样,就是当出现这些信息的时候。我觉得他有责任及时的去删除,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而是任由是个事态发展的越来越大。

而被告大旗网和天涯网的相关负责人,都认为他们的网站只是一个信息整合的地方。为网友提供言论的平台,不可能对网友的言论负责。
卜令慧:我们的网友在上面也有一些留言,但是就是说通缉这样的说法。而且这些说法一般都是匿名的,我们只是提供这样的一个平台,不可能对网友任何一些过激的言论都负责。

主持人:
网站的作用其实就是汇集网络中的各种观点、建议。使之形成积极向上的网上主流舆论。这就必然要求网站对其发布的信息进行筛选和判断,因为一旦发布就得对其造成所后果负责。

姜岩生前的好友张乐羿,因为建立了这个纪念姜岩的网站,一些网友在网站上留言。辱骂王菲,因此张乐羿也成为了被告。为此张乐羿也感到非常委屈。
张乐羿:你在公共汽车上,有人骂了你一句,你能把公交公司告上法庭吗?
2008年4月17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最终于对这起网络侵权案件做出了公开宣判。被告大旗网披露当事人的真实身份,扩大了事件在互联网上的传播范围,侵犯了王菲的隐私权,被判向王菲道歉及赔偿精神抚慰金3000元。被告张乐奕则因侵害王菲的名誉权而被判删除“北飞的候鸟”网站上的部分文章,并在网上刊登道歉及赔偿王菲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天涯网因及时删除不良留言并没构成侵权而被免于起诉。
 
主持人:
倍受瞩目的“人肉搜索第一案”就样的落下帷幕了,但是由它引发的有关人肉搜索的讨论还在继续。有人说必须要立法禁止人肉搜索,否则大家就没隐私可言了。但不同的声音却说:人肉搜索有利于公民意识的成长和法制文明的建设。
一株小树初长成的时候,往往枝蔓横生,虽不成材但却生机勃勃,只有不断对它进行修剪才能长大成材。“人肉搜索”这一网络中的新生事物也是一样,简单的取缔或禁止,或是听之任之,恐怕都是不可取的做法。大家都有蹒跚学步的体验,迈出的第一步能否站稳,第二步能不能迈出,是一个稚嫩孩子学步时的第一“要义”。因为孩子摔了一跤,就剥夺了他行走的权力,恐怕谁都不会同意。“人肉搜索”如果可以类比的话,那么它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走稳第一步,再迈出第二步。靠什么支持“人肉搜索”走稳第一步,再迈出第二步呢?显然2009年1月1日出现在网络上的《人肉搜索公约》就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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