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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8日 14:4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com
山西省侯马市的杨苇,今年35岁,是个职业画家。2005年5月,杨苇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朋友说,在彩票背面看到了杨苇的一幅画,但又不敢确认。放下电话,杨苇立即去侯马市福利彩票投注站买了几注彩票。
杨苇在买来的福利彩票后面看到了自己的作品,这个作品确实是自己在十年前画的三晋名人画像,但是这些作品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福利彩票的背面,而自己作为画像的作者却完全不知情呢?
山西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的人说,在印这些画之前,他们征得了陈静强的同意。陈静强是谁呢?杨苇作的画,为什么要经过陈静强的同意?一个作品怎么会牵扯到两个著作权人呢?
事情还得从一本书说起。原来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在彩票背面所印的画,全部是出自于一本名为《三晋一百名人图》的书,而在这本书的版权页上明确记载着“陈静强编文,杨苇绘画”。
陈静强是山西省某高校退休教授,现在是山西省民间美术研究所的负责人。几年前,陈静强感到山西省三晋文化古老丰厚,而且历史上出了很多人物,应该好好宣传一下,有了这个想法,陈静强就开始着手写书,既然是名人图就应该有名人画,那么由谁来画这些画呢?
一次偶然的机会,陈静强认识了杨苇,他就问杨苇有没有兴趣,杨苇当即就答应了,为了保证绘画的质量和交稿的时间,杨苇和陈静强签了份协议,并且在这份协议上写明了陈静强付给杨苇的稿酬数额,但对于著作权的问题却没有特别注明。
一年之后,杨苇完成了 110幅名人的画稿,并把原稿全部寄给了陈静强,陈静强以山西民间美术研究所的名义,开始筹措出版书的资金,2002年《三晋一百名人图》面世。作为本书文字作家的陈静强认为,这本书从筹划到文字创作再到出版,都是自己一手操办的,而杨苇在这本书的出版中只担任一个被雇用绘画的角色。陈静强还认为自己当时已经付给杨苇绘画的稿酬,所以这本书的著作权属于自己。因此在山西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要使用《三晋一百名人图》部分图文时,陈静强也没有想到要通知杨苇。
而对于把画的原稿卖给陈静强的事情,杨苇是这样解释的:“稿酬只是你使用艺术品所应付的报酬,而不意味着画就属于你了,不是以这个价格卖给你的。”
杨苇意识到,自己首先要弄清楚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到底使用了多少幅画像,使用了多长时间,他开始收集大量印刷三晋名人画像的福利彩票。
从杨苇收集到的彩票上显示,最早印刷三晋名人画像的福利彩票的时间是 2005年5月,时间最晚的到2006年5月,也就是说,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使用三晋名人画像的彩票最少长达一年,杨苇还认为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使用了《三晋一百名人图》其中共一百幅名人画像。
但是,福彩方面却说使用三晋名人画像的福利彩票的时间只有一个多月,除了确定彩票发行的时间和数量,杨苇还认为正是因为印刷了自己的作品,在一定程度上也刺激了福彩的销售额。
三晋名人画像的使用到底有没有促进福利彩票的销售,杨苇的律师杨卉收集了大量的资料,她在网上查到了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于2006年2月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的材料,材料显示,2005年福彩的销售总量达到了山西省18年福彩发行之最。
陈静强和杨苇在1996年签的创作合同上并没有说明著作权的问题,那么这些画的著作权到底属于谁呢?
为了弄清楚自己的著作权到底有没有被侵犯,杨苇于 2006年8月21日,以山西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侵犯了他的著作权为由,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山西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在省级媒体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杨苇 50万元。
对于杨苇的诉讼,尤其是索要的50万元巨额赔偿,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认为纯属无稽之谈,山西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认为自己在使用作品时,注明了作品的出处和作者,并没有隐瞒这个事实,所以不算是一种侵权行为。但是杨苇发现,山西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在署自己名字的时候却出现了错误,把杨苇写成了杨韦。
山西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认为,虽然字是写错了,但并不影响字的发音,所以这一点对杨苇不构成侵权。此外,山西省福彩发行中心还认为,自己是政府举办的福利公益事业,当时印制三晋名人图并也没有任何商业目的。
2007年山西省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决,山西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侵犯了杨苇的著作权,判决该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赔偿杨苇3万元。(《法治视界》播出时间 2007-04-21)
责编:刘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