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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8日 14:4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com
2006年10月26日六点零五分,一位晨练的老人被一辆中巴汽车撞倒,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赶到现场时,肇事司机并不在现场,留在肇事中巴车上的,只有一位女售票员张某。张某告诉民警,肇事的司机是自己的丈夫吴某,他也是这辆中巴车的车主,他现在已经前往淮南交警六大队投案自首去了。果然,没过多久,中巴车主吴某便来到淮南交警六大队自首。
在接受警方的询问时,吴某对事故发生前后的很多细节都做了清晰、详细的供述,尤其是对车辆撞人前他采取三次刹车动作的描述,与警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后所掌握的资料非常吻合;加之又有现场售票员的指认,于是,警方初步认定,吴某就是这起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由于这是一起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警方开始准备按规定对其执行刑事拘留。
在得知吴某将要被刑事拘留,继而要面对严重后果之后,吴某的妻子,也就是肇事中巴车上的售票员张某,突然撤回了对吴某的指证。与此同时,肇事嫌疑人吴某也推翻了先前的口供,他向警方交待,自己根本没有驾驶那辆肇事车,他是来替人顶罪的,肇事司机另有其人。他之所以对事故现场描述得十分准确,是因为自己在投案自首前,已经与当时在现场的妻子张某通了电话,所以录口供时才轻而易举地让办案民警相信了自己就是肇事者。
原本以为简单的案情忽然间变得错综复杂起来。既然吴某翻供称自己不是肇事司机,那真正的肇事司机又是谁呢?吴某又为什么要替他人顶罪呢?
原来10月25日,也就是事发的前一天,吴某有事不能脱身,而吴某雇佣的另外一名驾驶员也请了假不能上班。于是,急着挣钱却苦于无人可用的吴某找到了售票员孙超,让他替自己顶一天班。当吴某得知孙超没有驾照时,仍然坚持让孙超驾驶。面对着迟疑的孙超,吴某拍着胸脯保证,如果出了意外,一切后果全由自己顶着。也许是碍于情面,也许是心存侥幸,最终孙超答应了吴某的请求。可就在第二天清晨,也就是10月26日凌晨五点五十分,孙超驾驶的813路中巴车上路不到十五分钟,就撞倒了路边晨练的老人。
吴某心里非常清楚,把中巴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的孙超开,发生交通事故以后,是无法获得保险公司赔偿的。所以,吴某与当时在事故现场的妻子通过电话之后,不惜铤而走险,顶替孙超向警方投案,目的就是为了获取保险公司的赔付金。
根据吴某的交待,警方重新认定了孙超就是本起交通事故的肇事嫌疑人,随后,便立即展开了对孙超的抓捕行动。警方赶到孙超的住处,可是孙超却早已没了踪影。难道孙超会肇事逃逸?
正当警方紧锣密鼓地对孙超去向进行调查时,负责案件调查的周勇警官忽然接到了一个电话:孙超选择了主动投案自首。
警方调查后发现,孙超驾驶车辆经过事故现场路段时,道路泥泞车轮打滑,孙超采取措施不当,最终将路边行人撞倒。当然在这起事故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肇事中巴车当时糟糕的车况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经过检验鉴定,这台车四个轮子没有一个制动力合格!
2006年11月10日,孙超被检察机关正式批准逮捕。而5年前,孙超曾因无证驾车致人死亡,并且受到了法律严惩,然而5年后他又明知故犯、故伎重演。(《法治视界》播出时间2007-04-10至2007-04-11)
责编:刘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