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吉:一个社区民警的爱民情结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8日 16:5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央视网

专题:爱民警察大推选

    张吉,女,37岁,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台东派出所芙蓉路社区民警。在社区民警这个岗位上,她已默默奉献了7年,被社区老百姓亲切地称为“闺女警察”。

    “只要用心去干,没有干不好的工作。”

    2009年6月张吉从东山路社区调整到芙蓉路社区任社区民警。芙蓉路社区是市北区最繁华的商业区,大小单位200多家,包括商业步行街和2个夜市。不少人都劝她“这个社区不好干,你可别自讨苦吃。”但张吉却一脸认真地说:“只要用心去干,没有干不好的工作,我相信自己一定行!”

    接手社区伊始,张吉给居民和业户写了一封公开信,挨家挨户送上门,一边征求意见和建议,一边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尽快掌握整个社区的情况,她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利用双休日和中午、晚上时间上门,一家一家地跑,用了3个月时间,掌握了居民和单位的第一手资料。

张吉了解社情民意

    2006年初,桑梓路一社区连续发生2起破门盗窃案件,不仅急坏了楼上的居民,也让张吉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张吉与居委会协商后,组织两栋楼8个单元的老党员,成立了一个“平安祥和”党支部,佩戴袖章进行义务巡逻,承担起看家护院的任务,从此该区域再未发生入室盗窃案件。社区里80多岁的王奶奶也主动要求加入义务巡逻队,考虑到老人家年事已高,张吉没有同意,王奶奶当时就急了:“小张,你们是不是看我老了,不要我了?”一番耐心细致的解释之后,王奶奶才勉强答应只当“业余”巡逻员。

    2009年7月,家住长兴路的唐某刑满释放,父亲下岗失业多年,母亲自从他收监后患上了乳腺癌,每年都需要大量的费用做化疗,家境困难。唐某和父母的关系常年不和,在走访中他父亲多次流下眼泪,看到老人老泪纵横的样子,张吉下决心一定要帮助这家人。先是针对唐某作了思想开导工作,随后联系居委会办理低保和廉租房手续,解决了一时之急。唐某非常感动,觉得生活又有了希望,表示就是吃糠咽菜也再不干违法犯罪的事了,将来挣了钱还要成家立业,让父母过上好生活。

    多年的努力工作,社区居民的安全感增强,发案率连年下降,但张吉并没有满足于现状,她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防范机制,建立起“六位一体”的综治工作流程,推行了“三防五到户”工作法,将社区警务室、暂住人口服务登记室、矛盾纠纷调解室和居委会“四室合一”,收集和解决居民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并设立援助服务电话,随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在芙蓉路社区,她发动社区各方面的力量,在 2009年10月在社区成立了“芙蓉路社区治安志愿者协会”,建立协会章程,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制度和奖励办法,并成立了10个“社区治安志愿者小分队”,按照开展治安巡逻,使芙蓉路社区成为一个和谐有序的模范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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