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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的山西大同腐败案,今天(27日)上午山西省正式公开了个中案情。
据悉,此案可分两个层面,其一、私营企业主李克伟隐瞒矿难事故;其二、事故背后涉及官员腐败。
据今天在此间召开的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的介绍,私营企业主李克伟是浙江平阳县人,曾在大同市左云县、大同南郊区先后购买经营过左云店湾镇红窑沟煤矿等7个煤矿,2002年至2004年期间,这些煤矿曾发生5起事故。5起事故中,有3起造成了人员死亡,一起是1人,一起是2人,一起是10人,共死亡13人。对这3起事故,共死亡13人的问题,李克伟及相关人员做了隐瞒。
山西省纪委副书记张晓亚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个情况是经监察部、安监总局、省监察厅认真查核后的结论。“最近,有些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几种版本报道说‘封井不予抢救,死亡达80人、200人’等,我可以负责地讲这不是事实。”张晓亚说。
据介绍,李克伟隐瞒矿难事故的问题被举报后,国务院、监察部的领导都极为重视、立即做出重要批示,派出调查组,在大同相关县、区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目前,李克伟隐瞒矿难事故的问题已查核清楚。
张晓亚说,监察部在调查李克伟的问题时,发现了矿难事故背后腐败的重要线索,即李克伟为隐瞒矿难事故逃避法律追究,及为其有关煤矿办理相关证照手续时,曾向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巨额行贿。根据监察部移送到山西省的这些重要线索,山西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省监察厅都极为重视,抽调强有力的办案队伍,开始查处相关的腐败案件。目前,已经对相关的涉案犯罪嫌疑人及违纪者,采取了司法强制措施及“两规”措施,包括大同市委常委王雁峰(原副市长)、大同市公安局原局长申公元以及李克伟等人。
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张晓亚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李克伟的7个煤矿,5年时间,为什么能做到对3起矿难事故进行隐瞒?”
张晓亚回答说,这里有方方面面的原因。
主要是,私营煤矿老板无视法律、不懂法律造成的后果;相关安全职能监管部门失职、渎职,存在监管漏洞;当地政府官员不愿意、不敢正视矿难事故,也参与了隐瞒矿难事故。他们怕被问责,怕被追究责任。
“李克伟隐瞒矿难事故案件是什么时候开始查的,线索来源是什么?”
张晓亚介绍说,线索来源是死者家属主动举报,新闻媒体也在揭露;2008年下半年开始举报,当年12月国务院、国家监察部领导极为重视,做出重要批示,派出调查组,在大同相关县、区进行了认真的排查,查清了隐瞒事故,查清了死亡人数。调查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08年12月份至2009年7月份,查清煤矿事故隐瞒和死亡人数;第二阶段今年4月份铺开查实事故背后的官员腐败。
“李克伟隐瞒矿难事故案件长时间引起社会关注和网络炒作,能否定期或阶段性向媒体、公众公布调查结果?”
张晓亚回应说,一般情况是等调查有正式结论时才向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公布。但这次我们是对正在查处过程中的案件向媒体公布,这是山西省纪检监察部门主动接受社会、媒体监督的一项新举措。等此案件进展到一定程度,在不违背原则、不泄密的前提下,还可以向社会公布进展情况。
针对本案涉及高层领导的各方传言,张晓亚明确表示,案件目前未涉及高层领导。法制日报记者 王斌 法制日报实习生 李吉莲
责编:许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