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院“赵作海案”复核主审法官停职检查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9日 16:4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5月17日,商丘市中院院长将赔偿补助支票送到赵作海手中。

  新华网郑州5月19日电(记者李丽静)记者19日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获悉,当年省高院复核赵作海故意杀人案件的主审法官胡烨已经停职检查,调离审判工作岗位,接受培训,等待处理。

  1999年5月8日,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机井中发现一具无头、无四肢男尸。警方认为死者是该村村民赵振裳,并将同村村民赵作海列为重大嫌疑人,于次日对其实施刑事拘留。2002年12月5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确认了商丘市检察院对赵作海的指控,以故意杀人罪判决赵作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3年2月13日,河南省法院经复核作出裁定,核准商丘中院上述判决。

  2010年4月30日,“被杀死”的赵振裳突然回到村中,赵作海冤案浮出水面。5月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告赵作海无罪,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随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和商丘市纪委有关人员,共同进驻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展开调查,当年该案的审判长张运随、审判员胡选民、代理审判员魏新生停职接受调查。5月1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决定,当年省高院复核赵作海故意杀人案件的主审法官胡烨停职检查。

责编:许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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