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自行辩护称曾被迫违心签字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4日 17:3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重庆5月14日电 今日上午9时,文强案二审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审理,文强进行了长达1个小时40分钟的自行辩护。在辩护中,文强对一审判定的收受贿赂金额提出异议,并认为其“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认定有误。另外,文强还提出,口供材料的形成不符合法律规定程序,检方讯问模式固定、片面,迫使自己存在违心签字的情况。目前,文强的辩护律师正在为其作辩护发言。(宋洁、魏一东)

责编: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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