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就一审罪名全案上诉 妻子大包大揽极力开脱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4日 07:5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专题:重庆掀起打黑除恶风暴

  13日,重庆“打黑”中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涉黑案,在重庆市高院二审开庭。文强辩护律师杨矿生表示,对一审判决结果中涉及的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四项罪名他们全案上诉。一审被判死刑的文强能否提出新证求得“免死状”成为焦点。同期审理的有文强之妻周晓亚及文强手下的“三大金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此次庭审将持续2—3日,结果将是对5人的终审判决。

  ■现场

  文强小心翼翼答问

  早上9时,庭审开始。身着黑色衬衣,外套黄色1号囚服的文强被带上法庭。其妻周晓亚紧随其后,头发梳理得非常整洁。

  当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被带入诉讼席后,法官连续点了两次文强的名,文强才反应过来回答“到”。文强异常谨慎地阐述了自己的上诉理由。当辩护律师和检察官提问时,他总是摘下眼镜仔细查看手中的起诉书,然后小心翼翼作答。

  文强之妻大包大揽

  下午,周晓亚出庭陈述。她说不服一审判决(受贿罪,8年有期徒刑),认为量刑过重。庭审中,文强和周晓亚二人的回答很默契,这与一审期间两人互相攻讦的状况完全不同。庭审中,文强一改一审中“凡周晓亚认的,我都认”的态度,称周晓亚收受的大部分钱财他并不知情,周晓亚也并没告诉他送钱的人有事请托。

  周晓亚将一些受贿行为大包大揽,称她收受的很多财物及房产文强不知情,属她一人所为,极力为文强开脱罪名。周晓亚说:周红梅、谢岗、周红卫、李大江、汪道寿、陈涛、赵利明、陈峰等人到家里送钱时,文强都不在家里,她自己收下了,并没有告诉文强。周晓亚说,认识周红梅20多年,跟她是很好的朋友,经常在一起吃饭,她送的钱一般不是送给文强的,更加不能算是文强受贿了。

  ■回放

  今年4月14日,重庆市五中院对文强及其手下的“三大金刚”涉黑案一审宣判。文强因犯有受贿罪、强奸罪等四宗罪被判处死刑。文强之妻周晓亚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因犯受贿罪、行贿罪等罪名,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0年、17年零6个月和19年零6个月。

  ■焦点

  受贿金额

  昨天,文强和周晓亚的庭审焦点主要集中在文强受贿金额上。文强在上诉理由中陈述,关于收受财物的金额,“对事实认定有误,不准确”。

  一审判决认定,文强收受财物1211万余元,其中与妻子周晓亚共同收受449万余元。文强在庭上称,有些收受财物的事实不存在,比如陈万青从2000年以来五次送的17万元,龚刚模2008年春节送的2万元等。有些钱财是春节、生日、出国时所送,属“礼尚往来”。还有些是周晓亚收的钱,他不知情。粗略计算以上三种情况所收受钱财约为650万,不应计入受贿金额。对此说法,法庭表示庭辩再议。

  文强还指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很多财产有合法来源,比如春节期间拜年所收红包、打牌赢钱、奖金等,都应列入合法收入。

  保护伞

  针对包庇纵容黑社会性

  质组织罪,文强称一审对事实的认定不够客观准确。文强称对弟媳谢才萍开赌场之事不知情,关照谢才萍是因为弟弟给他打电话,所以他才向侦查部门“打了个电话询问情况”。至于龚刚模、马当这些人,很多都只见过一面,送钱都是在过节期间,并无请托事项。

  强奸罪

  对于强奸罪,文强表示强奸事实不成立。原判决关于文强犯强奸罪的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法庭将在其余部分公开开庭审理完毕后,不公开开庭审理。

  认罪态度

  文强表示,自己在接受审查期间,主动交代罪行,态度良好。“85%以上的罪行都是在双规期间主动交代的,法庭肯定能从轻处罚。”文强希望判决能考虑到自己认罪态度良好的事实。

  据之前媒体报道,文强在一审宣判当晚彻夜不眠,着手起草上诉书求活路。

  据《广州日报》新华社

责编:许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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