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院认定赵作海案系错案 国家赔偿补助65万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3日 10:2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法治

    5月11日,河南省商丘市政法委书记王建民握着冤狱10多年的“杀人犯”赵作海的手说,自己代表市政法部门表示歉意,并表示坚决不回避错误。当日,在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余庙村、赵作海妹妹的家所在地,王建民和该市公检法主要负责人一行前来慰问,并送来慰问金。5月9日,“杀害”同村人在监狱已服刑10多年的河南商丘村民赵作海,因“被害人”赵振晌的突然回家,被宣告无罪释放,河南省有关方面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中新社发 王中举 摄

    10余年前曾被公检法机关认定“死亡”的赵振裳(右)“复活”后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5月8日摄)。新华社记者 李丽静 摄

    今日(5月13日)上午,河南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给予赵作海国家赔偿及生活困难补助共计65万元。

    10多年前,河南省柘城县村民赵振晌和邻居赵作海打架后失踪。一年多后,村民发现一具无头尸体,以为死者就是赵振晌,并报了警。警方将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带走。在其作了9次有罪供述后,赵作海被审判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今年4月30日,“死者”赵振晌突然回到村里。

    针对此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5月9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赵作海一案的再审情况,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此前,省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省法院复核裁定和商丘中院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并派人赶赴监狱,释放赵作海,安排好其出狱后的生活。省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记者 郭俊华)

    赵作海向记者展示释放证明书。

    据商丘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宋国强介绍,经过连日的紧张工作,公、检、法三家曾经参与过办理赵作海案件的人员,已经普遍接受过询问、调查。12日,商丘市检察院对这起错案的查究正式立案。目前,检察机关已经决定对三名涉嫌刑讯逼供的公安人员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据介绍,这三人当时都是办案组成员,分别为:郭守海、周明晗、李德领。现郭守海、周明晗已被刑拘,李德领在逃。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教授说,虽然不能将十年前的冤假错案归咎于目前的司法环境、体制和机制,但它也对当前的司法建设提供了重要警示和参考。

    5月11日16时许,河南省商丘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建民带队,与商丘市中级法院院长宋海萍、商丘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广军、商丘市公安局局长许大刚一道,来到赵作海的妹妹家—柘城县老王集乡余庙村,代表商丘市委送来一万元慰问金。

责编:许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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