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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警方共抓获71名犯罪嫌疑人。鲁力曹铁帅摄
近年来,粤港两地经济联系日益紧密,金融服务需求越来越大,受巨大的经济利益刺激,粤港间的地下钱庄十分活跃。深圳警方昨日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发布消息称,4月22日,三部门联手捣毁藏匿在深圳的26个地下钱庄非法经营窝点,刑拘71人,冻结账户过千万元。据警方初步统计,26个窝点的涉案金额超过127亿元。
地下钱庄多家族化经营
据记者了解,从今年4月份以来,深圳公安加强了对假币、假发票、银行卡、地下钱庄、非法经营证券、非法集资六类突出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继4月6日成功打掉11个“信用卡套现”窝点后,4月22日下午15时,深圳公安经侦、网警、法制等多个警种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协同作战、果断出击,一举摧毁了26个“地下钱庄”非法经营窝点,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71人(其中刑事拘留38人,行政拘留15人),缴获现金折合人民币800余万元、银行卡629张、U盾271个、电脑17台、POS机2台、存折155个、账本95本、公章120枚以及交易记录、收缴凭证等书证2000余份,查询冻结账户371个资金1000余万元,初步统计涉案金额已超过127亿元。
“这些钱庄并不成规模,作案条件也是分有限”,深圳市公安局经侦局七大队大队长张展宁介绍称,行动当日,警方在书城大厦一间出租屋内抓获了6名嫌疑人,而其他团伙的“营业”条件也都比较类似。“这些钱庄的营业设施非常简陋,摆上几条简单的桌子、买几台电脑和传真机就开始营业”。据警方介绍,被捣毁的钱庄均是家族式营业,每名成员分工明确,有人转账、有人记账、有人提现,有人进行数目统计。如果一家钱庄出现资金紧缺,还会到另一家钱庄去拆借,各钱庄之间保持着紧密的联系。
26个钱庄活跃港粤两地
据警方介绍,此次被查获的26个钱庄的资金,主要在粤港两地流通,部分流向国外。“钱庄的经营范围包括汇兑、支票提现等,每笔交易钱庄收取万分之三的手续费,利润可观。”张展宁介绍称,到 地下钱庄兑换或者转帐,可以用存在银行的资金划转,可以提着一袋现金直接办理,3分钟时间就可完成一单;不仅如此,一些企业甚至可以拿着大银行开具的转帐支票直接兑换现金。一个钱庄在粤港两地有办事点,香港人要提大量现金,可以在香港的办事点存钱,来到深圳后,再在深圳办事点提现。同理,境内人员也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带大量现金出境。张展宁表示, 地下钱庄之所以活跃,源于钱庄手续简单、快捷,资金周转快,而且能够逃避银行、税务、工商等部门的监管。钱庄只需具备几台电脑、电话和传真就可快速完成境外帐户和境外帐户资金的划转。
深圳公安经济侦查局副局长何昭朗说,此次行动是多部门、多警种联合作战的一次成功范例。行动中,深圳市公安局经侦、网警、法制等部门快速反应、各司其职、紧密配合,保证了抓捕、取证、审讯等各项工作的及时有效开展。此外,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共派出了18名工作人员协助开展工作;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依法对“ 地下钱庄”非法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行政处罚。此次联合行动实现了追究刑事责任与行政处罚的有机结合,对从事“ 地下钱庄”的违法犯罪分子给予了狠狠的打击。
名词解释
地下钱庄
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中,对“ 地下钱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地下钱庄”是一类以盈利为目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秘密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和洗钱等活动的机构或组织。“ 地下钱庄”违法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仅严重破坏国家的金融和外汇管理体制,造成国家税收的减少和外汇的流失,而且会引发和助长贪污、走私、贩毒等严重刑事犯罪。(南方日报 /杨磊)
责编:许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