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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快讯:南平3·23案二审庭审现在进入30分钟休庭阶段,今天上午8点开始的二审确认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郑民生无任何减刑情节。
早前报道
4月8日,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郑民生故意杀人罪成立,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郑民生当庭表示要上诉。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郑民生因恋爱受挫,又与同事、家人关系不和,遂悲观厌世,竟持利刀疯狂地朝无辜的13名小学生的颈部、胸腹部等人体要害部位猛割、猛捅,致8人死亡,5人重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被告人亦供认不讳,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3月23日上午6时20分许,被告人郑民生携带一把长约30厘米的尖刀离家后窜至南平市实验小学附近伺机作案。7时25分许,被告人郑民生见该校门口聚集了数十名等候入校的学生,便混入人群中站在校门口空坪南侧水泥路旁小学生陈某的身后,持刀朝其颈部猛割一刀,至陈某当场死亡。随后,连续砍杀正在排队进校门的无辜学生,造成8名学生死亡,5名学生重伤。
3月24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3月27日,南平市检察院向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警方介绍,郑民生,男,1968年4月30日出生,南平市延平区人,未婚。1990年建阳卫校毕业后分配到南平化纤厂职工医院工作,任医师;2002年化纤厂职工职业医院改制为延平区马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后,郑民生随之转到马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2008年取得西医外科主治医师资格,2009年6月从马站社区卫生服务站辞职。
中国日报记者再次获准进入庭审现场采访,将继续后续报道。(记者 胡美东 见习记者 朱兴鑫)
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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