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防止刑讯逼供 加强对审讯录音录像制度的执行力度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1日 11: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央视《大家看法》

专题:2010我建议 两会特别报道

专题:2010年全国两会

孙谦在《我建议》演播室

    怎样解决刑讯逼供这个顽症,是每年高检报告中最受关注的部分,为此在参加CCTV12《大家看法》栏目两会特别节目《我建议》的节目录制时,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表示要从“制度”“技术”“律师作用”三方面努力。

    第一:对看守所监狱的监督要制度化

    孙谦表示,I在对看守所和监狱的监督中最核心的问题两个,第一是保障被羁押人的人权,第二是防止非法的减刑、假释与监外执行,用钱减刑。孙谦说:“一个人被怀疑有罪之后,他的人权最容易被忽视,最容易被受到侵犯,司法的文明和力量就在于他理性地、文明地、正当地来调查一个人的犯罪。”

    孙谦表示,刑讯逼供问题不管哪个国家都会出现,“百分之百的预防谁也做不到,关键是要有有效的救济和预防的渠道。”孙谦认为有必要进一步细化规定,把监督制度化。

    第二:加强审讯同步录音录像的技术工作

    作为预防刑讯逼供的有效方式,最高检从2006年提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必须认真实行讯问同步录音录像。今年的报告中再次强调了这一点,对此,孙谦在CCTV12《大家看法》栏目两会特别节目《我建议》的节目现场表示要通过细化规定,强化技术手段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审讯录音录像制度的执行力度,“对侦查讯问的场所必须有严格的规定,你只能在什么地方询问,而这个地方的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是自动的,不是说我讯问人,想录就录,向掐就掐,你进入这个房间,一询问就是自动的、全程的。”

    第三: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

    “我认为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非常重要,我们社会各界包括我们司法机关应当真正认识律师的价值”,孙谦表示,律师的是法治进步程度的一个标志。

    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认为公众对律师的作用还缺乏了解,事实上“在想尽办法替坏人说话”的过程,往往也是律师监督公权力运作是否合法,是否侵犯了公民权利的过程,因此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对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对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对减少甚至避免刑讯逼供是非常有价值的。

    (具体内容请关注CCTV12《大家看法》两会特别节目《我建议》

    播出时间:3月3日-3月14日CCTV-12每晚19:57)

责编:张兰

打印
CCTV.com - ERROR

对不起,可能是网络原因或无此页面,请稍后尝试。

本页面3秒之后将带您回到央视网首页。

边看边聊

验证码:
CCTV.com - ERROR

对不起,可能是网络原因或无此页面,请稍后尝试。

本页面3秒之后将带您回到央视网首页。

CCTV.com - ERROR

对不起,可能是网络原因或无此页面,请稍后尝试。

本页面3秒之后将带您回到央视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