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将查GDP作假现象:“数字出官”虽难免,“官出数字”须重罚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4日 17:1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检察日报

  根据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的联合部署,全国即将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GDP等指标将是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大检查要实现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理一批顶风作假责任人、坚决遏制统计弄虚作假现象、进一步净化统计工作环境的目的(6月3日《扬子晚报》)。

  在金融危机和全球经济低迷的形势下,中央和各地政府都提出了具体的经济增长目标,一些地方和部门面临着现实的“政绩压力”,在统计行为上玩花活、在统计数字上做手脚的冲动可能比以往更为强烈,因此,打击统计造假的任务也更加迫切而艰巨。部署这次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可谓及时,可望对统计造假起到有力的遏制作用。

  长期以来,GDP都是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及党政负责人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一些地方官员包括党政“一把手”,或自行修改统计数据,或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通过种种手段在GDP等主要数据上造假。地方官员在政绩考核中获得高分,在职务升迁、仕途发展上获得实际的利益,由此形成“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不良循环。鉴于此,人们认为,只有从根本上改革政府绩效和官员政绩考核机制,减轻GDP等指标在政府绩效和官员政绩考核中的权重,改变“数字出官”的激励机制,才能减少对“数字”的依赖,从而减少统计造假、“官出数字”的内在冲动。

  然而,当前中国的社会经济状况决定了,地方政府承担着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职能,这也决定了,现行政府绩效和官员政绩考核机制短期内不可能“推倒重来”,对地方政府绩效和官员政绩的考核,仍需要参考包括GDP在内的地方社会经济统计数据。现阶段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遏制统计弄虚作假,不能指望从根本上改变“数字出官”的方法,而只能严格执行《刑法》、《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大对“官出数字”行为的问责和惩处力度,直至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刑事责任。

  据悉,有关方面正在研究改进国家和地方分级核算地区GDP的传统做法,制订国家统一核算地区GDP的方案,以此排除地方政府及有关领导人员对地区GDP统计核算的干扰。但是,由于GDP仍然是地方政府绩效和官员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这种干扰能够被减少到何种程度,不能过于乐观。在当前和今后较长一段时间,严格统计执法应重在“治官”,打击统计造假尤需用重典、出重拳,必须让乱出数字、滥出数字的官员付出高昂的代价,才能确保社会经济发展的统计数据全面、真实、有效,使经济增长指标不至于成为空洞无物的数字游戏。

责编:扈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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