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扩容,深圳不再"一市两法"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2日 17: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羊城晚报

梅林检查站,将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历程中的一个象征 羊城晚报记者 李晓旭 摄

南头检查站边小路,行人可以自由出入

特区管理线铁丝网,如今已不再起作用

  国务院批复《关于延伸深圳经济特区范围的请示》昨日(1日)正式公布消息,深圳迎来飞跃性发展契机

  在深圳特区而立之年,多年的扩容梦想终于成真。

  宝安、龙岗两区纳入特区范围,特区总面积将由现有的395.8平方公里增加为1952.8平方公里,扩容五倍。地理空间的拓展,意味着深圳发展空间的拓展。

  一道"二线关"把深圳分为两个部分,"关内"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四区,仅占全市总面积的1/6,"关外"宝安、龙岗两区虽占全市5/6的土地,却不享受特区待遇。30年的"二元化"发展,在特区内外造成了巨大的差异。深圳人开玩笑地说:"进了关是香港,出了关是乡下。"

  根本解决"一市两法"

  特区扩容,将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深圳"一市两法"的难题。

  深圳目前制订的地方法规有两种———一种是特区法规,199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赋予深圳经济特区"特区立法权",可以制订先行性、试验性的特区条例,但是这种条例只限于关内的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四区执行,关外两区只能在没有上位法的情况下参照执行;另一种是较大市法规,2000年实施的《立法法》赋予深圳市"较大市立法权",可制订通行全市6区的地方法规,但必须与广东省、国家立法保持一致。

  "一市两法"的现象,给执法和行政管理带来很多难题。同样是闯红灯,关内罚款500元,而关外只罚200元;同样是企业用工,特区内外工资标准不一样;同样是居民养老保险,特区内外也执行不同的标准。《消防条例》、《土地管理条例》以及一些抵押贷款条例等,都存在内外法规不同的问题。

  特区扩容后,特区立法权可以扩展到全市范围,一些先行先试的法规也可以覆盖整个深圳。目前,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特区内1000元/月、特区外900元/月。在深圳市"两会"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敏透露:将从7月1日起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目前的基础上至少上涨10%,一直以来特区内外各不相同的最低工资标准有望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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