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查处132起违法用地 失职政府官员遭问责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4日 09: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广网

  中广网北京5月2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18分报道,“未报即用”是许多地方违法用地的典型特征,2008年度,利用卫星遥感信息资料进行“卫片检查”的172个城市中,土地“未报即用”占违法占地总数的89%,占违法占地面积总量的60%。在全国土地第二次大调的过程中也发现,建设用地增长的数据和以前的数据相差较大,主要就是因为大量“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的出现。

  面对“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愈演愈烈的态势,今年2月下旬,国土部和监察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国土部门对2007——2009年“未报即用”的土地进行清理,并且要求各地对于“未报即用”违法案件要严肃查处。而3个月后的今天,国土部、监察部将会通报全国2007年10月到2009年10月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的清查整改情况。详细情况,马上连线记者冯会玲。

  主持人:今年2月,国土部公开曝光了25个省“未报即用”违法用地典型案件132起,涉及土地1.15万亩。不少业内人士也认为,近年来在违法用地情况中,未报即用占大多数,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记者:应该说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的价值是在节节攀升,尤其是面对金融危机,一些地方政府就期望通过建设大项目来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也给自己积攒业绩。而在土地违法行为中,“未报即用”显然成本是最低,而且又比较难发现,所以自然成了首选。但我们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从2008年到2009年,国土部和各级国土部门都采取了一系列应急改革措施来保障各类建设项目的用地,力度是非常大的,可即使是这样,依然有大量的未报即用违法行为产生,用国土部部长徐绍史的话说,这是很不应该的。

  主持人:今年是国土资源部依据“15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的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的第一年,到目前为止,有没有地方政府官员因为未批即用违法用地被问责?

  记者:有,国土部不久前刚刚曝光的广东省清新县云龙、云来产业基地违法征、占地案就是一起未报即用的案件。2007年,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县委、县政府决定在禾云、龙颈、飞来峡3个镇设立云龙、云来两个产业基地。在没有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清新县委、县政府要求3个镇政府尽快征地,并派驻工作组督促协调有关工作。

  对于云龙产业基地的违法问题,广东省不仅对清新县政府领导进行了处分,而且对前后两任县委书记给予降级和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我在采访国土部土地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时他也认为,这个处分力度已经非常大了。这个消息我想应该能够给各地政府提了一个醒,如果想要通过未批即用违法用地行为给自己增加业绩,可能最终得到的却是严厉的惩处。

责编: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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