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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防城港5月21日电(陈立勇 陈瑶)广西来宾市原副市长李启亮,20日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李启亮于2001年至2009年分别担任中共武宣县县委书记和来宾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下属和当地投资商贾十余人共97万元人民币、3500元美金、价值人民币近7万元的“劳力士”手表一块,以及价值人民币逾10万元的免费装修等贿赂,为他人租地开矿、工程投标、任用提拔、项目审批等事项提供帮助。
据悉,犯罪嫌疑人李启亮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立案侦查,今年4月初,该院侦查终结后移送至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现年60岁的李启亮原籍广西融安县。今年1月,李启亮因涉嫌犯罪,被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终止其人大代表资格。
责编:许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