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神华骆驼山煤矿透水事故调查组:严厉追究责任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1日 13:2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国务院神华集团乌海能源公司骆驼山煤矿“3.1”特别重大透水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强调:严查事故原因 严厉追究责任 严格安全管理

  新华网内蒙古乌海5月21日电(记者 贾立君)国务院神华集团乌海能源公司骆驼山煤矿“3·1”特别重大透水事故调查组21日上午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召开全体会议。会议强调,要依法严肃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严厉追究事故责任。

  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在会议上说,事故责任认定尚需组织专家深入调查、科学地作出结论,但经初步调查分析,神华集团骆驼山煤矿建设施工中存在严重违规违章行为,该矿井下施工的16号煤层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探放水措施不落实,在掘进施工打炮眼时导出奥陶系灰岩地下水,淹没井下巷道和硐室;出现透水征兆后现场撤离不及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事故,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该矿地质勘探资料与实际水文地质情况有差异,对奥灰水防治工作认识和措施不到位。该矿地质资料中显示的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思想麻痹大意,尤其是该矿2007年12月轨道大巷发生奥灰水涌水淹井后,未引起相关单位的高度重视,没有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

  二是矿井建设施工中的探放水措施不落实,没有严格执行先探后掘、有疑必探的规定,发生事故的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没有制定探放水方案,在实际施工中没有配备探放水设备,掘进过程中没有采取超前探放水措施。

  三是没有严格执行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带班下井的规定,应急处置工作不果断、不及时。掘进工作面施工过程中,在出现炮眼喷水、工作面片邦、附近巷道底板鼓凸等透水征兆约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里,未立即采取断电、撤人措施,最终酿成特别重大事故。

  骆琳说,所有这些都充分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和抢工期、赶进度等突出问题。他表示,事故调查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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