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获得壳牌叙利亚油气开发公司35%权益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9日 20: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资料图:2010年一季度,中国石油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4.92亿元,同比大增71.2%;基本每股收益为0.18元。据悉,盈利增加主要归因于石油特别收益金和消费税增加。 中新社发 王云龙 摄

  中新社北京5月19日电(记者 赵建华)中石油19日对外公布消息称,根据壳牌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达成的协议,中石油获得壳牌全资子公司——壳牌叙利亚油气开发公司(壳牌叙利亚)35%的权益。

  壳牌叙利亚在三个生产许可证中拥有权益,包括代尔祖尔、第四附件和北方,由幼发拉底石油公司负责作业(壳牌权益为31.25%)。三个生产许可证包括约40个油气田,2009年日产量2.3万桶油当量(壳牌份额)。壳牌在叙利亚有着长期的历史,其业务始于20世纪40年代,并于25年前成为幼发拉底石油公司的股东。

  中石油此前已通过喜马拉雅叙利亚公司持股50%,而获得在三个生产许可证和幼发拉底石油公司中的权益。

  中石油表示,该协议的签署加强了壳牌和中石油的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将继续在叙利亚上游领域,寻求具有吸引力的油气投资项目。

责编:许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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