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抓精神病人充杀人犯 又是行业潜规则?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8日 13:2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长江日报

    日前,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对“尉氏县公安局抓精神病人抵杀人犯”一事,河南省公安厅认定尉氏县公安局弄虚作假、谎报战绩。当地决定免去郑伟尉氏县公安局局长职务,调离公安机关;对负责该案侦破的副局长宋伟民免去其副局长职务。(大河网5月17日)

    半个多月前,网传“尉氏县公安局抓精神病人抵杀人犯”一事,乍听之下还颇让人难以置信。况且,尉氏县公安局对此矢口否认,更让事态显得扑朔迷离。不曾想,上级机关出手不到半个月,真相就已水落石出——这一次是真的。只是,揭开真相的同时,另一个疑云顿时浮现:还有多少精神病人成为“命案必破”的棋子?

    据此前的报道称:2009年底,尉氏县公安局局长郑伟迫于该省“命案必破”的压力,指示派出所民警将精神病人刘卫中,以治病为由抓走,成为该县“4·16”命案疑犯;20多天后,在家属声称上访等压力下,尉氏县公安局释放刘卫中,并宣告该案告破,但因刘是精神病人,不用承担法律责任。(《新京报》4月30日)

    那位郑局长不愧是“一把手”,其应付工作的水平就是高,随手可以捻个精神病人当棋子,先把人抓去冒充疑犯,待宣布命案告破后,立即放人。其“运子”的诀窍在于,利用“精神病人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堂而皇之地大玩“捉放曹”游戏,而且还似乎不会对任何人造成伤害。

    郑局长无疑是一位“高手”,但他究竟是自学成才,还是学习借鉴?莫非,这也能变成一条“行业潜规则”:杀人凶手抓不够,精神病人拿来凑?

    当精神病人成为“命案必破”的棋子之时,无辜的公民陷入冤屈的牢笼,真正的凶犯在法网之外偷笑。于是,社会正义非但得不到伸张,反而跌落到更深的深渊。

    从处理结果看,尉氏县的郑局长居然只是被免职、调离公安机关。如此拿法律当作儿戏、视公民权利如草芥的做法,显然已经涉嫌滥用职权的犯罪行为了,岂能让他轻轻松松一走了之?宣华华(浙江 公务员)

责编:霍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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