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努力实现公安监管场所主动全程长期公开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5日 16: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公安部网站

  5月14日,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局长赵春光在全国公安监管场所推进对社会开放座谈会上表示,各级公安监管部门要把推进公安监管场所对社会开放当成一项硬任务来抓,努力实现主动公开、全程公开、长期公开。

  赵春光要求,各级公安监管部门要将对社会开放与安全防范、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教育转化等工作紧密结合、相互衔接,构建起执法规范、管理科学、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机制。要根据公安监管场所的特点,完善公开制度,明确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载体,增强公开的有效性,逐步实现对社会开放的常态化。要加强与特邀监督员、执法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法学界、律师界、新闻界人士的联系沟通,通过多种形式通报情况,解疑释惑,主动赢得理解和支持。

  赵春光说,必须把公安监管场所对社会开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去落实,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安监管工作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地提高公众参与度,最大限度地加大对公安监管工作的监督力度,让公安监管场所对社会开放的过程成为规范执法、文明管理的过程,成为保障人权、维护权益的过程,成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过程,成为破解难题、改进工作的过程,成为锻炼队伍、提高素质、树立形象的过程。

  他强调,各级公安监管部门要真诚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监督,正确对待来自社会各界的批评意见,坚决纠正执法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据介绍,去年4月份以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制度落实,加强监督制约,完善基础保障,在推进公安监管场所管理教育新模式、医疗卫生社会化模式、保障被监管人员权益、教育转化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与此同时,一大批监管场所得到新建、改扩建,全国公安监管场所警力不断加强,公安监管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涌现出湖北省武汉市第一看守所、浙江省海宁市看守所等一系列先进典型。

  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分别于去年6月和今年1月确定了两批共150个看守所对社会开放。各地公安监管场所通过邀请新闻媒体采访报道,邀请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视察,召开在押人员家属和律师座谈会,接待在押人员家属、律师等社会群众参观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开放活动,充分展现了公安监管场所依法、科学、文明、规范管理和尊重、保障人权的良好形象,为全面推出公安监管场所对社会开放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已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大力推进公安监管场所对社会开放工作。(完)

  背景资料:

  1、关于看守所对社会开放工作有关要求

  2、关于严格依法办理因侦查工作需要提解犯罪嫌疑人出所手续问题有关要求

  3、关于规范和加强看守所管理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有关要求

  4、关于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对社会开放工作有关要求

  5、关于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向社会开放有关要求

  6、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的通知

  (本文来源:公安部网站 )

责编:王璐

打印
CCTV.com - ERROR

对不起,可能是网络原因或无此页面,请稍后尝试。

本页面3秒之后将带您回到央视网首页。

边看边聊

验证码:
CCTV.com - ERROR

对不起,可能是网络原因或无此页面,请稍后尝试。

本页面3秒之后将带您回到央视网首页。

CCTV.com - ERROR

对不起,可能是网络原因或无此页面,请稍后尝试。

本页面3秒之后将带您回到央视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