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隐形障碍 中国新政给予民间投资公平待遇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4日 16: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5月14日电(记者 俞岚)中国昨日公布促进民间投资“新36条”。国家发改委有关官员周五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36条”重点解决了民间投资的准入难问题,将给予民间投资公平待遇。

  2005年,中国曾提出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36条政策规定,但在执行中,民间投资仍遭遇“玻璃门”、“弹簧门”。调查显示,目前中国80多个行业中,允许外资进入的有62个,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仅有41个。尤其是在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民资所占比重极低。

  上述发改委官员表示,此次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在“非公经济36条”等文件的基础上,在市场准入问题上又有突破,明确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的具体行业和领域,并提出了鼓励民间投资进入的具体途径和方式。

  “新36条”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法律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包括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国防科技工业等。而这些正是目前民间投资最容易遭遇隐形进入障碍的领域。

  该官员表示,为落实民间投资和其他投资主体的公平待遇,“新36条”做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安排。如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在安排政策性资金时对包括民间投资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一视同仁;简化行政审批环节、提高效率等。

  虽然政策障碍进一步清除,但这位官员也表示,寄希望于一份国务院文件解决民间投资所面临的所有问题并不现实,关键还要看政策的落实。

  他透露,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将分别就落实“新36条”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不过,目前尚未有相关细化措施出台的时间表。

责编: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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