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启动房产税 广深细则均不涉及被指“温和”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3日 10:2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专题:楼市调控再掀风暴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上海日前召开有各区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参加的通气会,紧锣密鼓地讨论上海楼市调控细则,其中包括旨在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的房产税征收办法。这是楼市调控新政出台后,首个涉及房产税的地方细则。在四大一线城市中,北京细则较为严厉,深圳细则较为温和,但均未涉及房产保有环节的征税;而据介绍,不日将对外发布的广州细则也不会涉及相关房地产税的规定。

  上海房企高层已收到“短信提醒”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上海日前召开有各区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参加的通气会,紧锣密鼓地讨论上海楼市调控细则,其中包括房产税征收办法。细则最快将在本月公布,而上海旨在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的房产税征收也将在细则出台后正式启动。

  一位接近上海市政府的人士近日透露,为尽快实现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上海最终选定的方案是应用现有的房产税概念,以减少立法审批流程。根据现有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征收对象是经营性物业,而此次上海方案将把持有多套住宅解释为经营行为。

  据了解,在已经形成的初步草案中,家庭人均面积是判定是否征收房产税的重要依据。如果符合征税条件,需按年支付相当于房产值8‰的房产税。计税基础为评估价而非房产成交价。另外,对于已经出租的住房,并按时缴纳了房产税的购房者,将考虑不再重复计税。

  虽然知情人士表示,目前有关上海开征房地产税的消息仍只是草案内容,最终出台的细则不排除有局部调整的可能。但种种迹象表明,上海开征保有环节税已成大势。

  4月22日就有消息称,物业税4个城市的试点已获得国务院批准,包括重庆、深圳、北京和上海。前日还有消息,来自国土资源部的调研报告建言,上海应采取政策组合拳,加大房地产持有环节成本,遏制投机需求。而上海部分房企高层也已经接到有关税收政策的“短信提醒”,并酝酿快速消化存量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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