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玉树受灾群众凭证领救灾款物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02日 10:3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专题:青海玉树县发生7.1级地震

  人民网玉树5月1日电 (记者周东平、傅丁根)今后,青海玉树地震受灾群众将凭证领取救灾款物,由青海省民政厅监制的相关证件已印好并送至玉树。

  证件的绿色外皮上印有汉藏两种文字。以户为单位,所有受灾群众都根据这个证件上登记的家庭成员、户主等家庭基本情况领取救灾款物,每领取一次救灾款物,都要在这个证件上登记清楚时间、品种、数量、单位、经办人和领取人等信息,保证救灾物资有序发放。玉树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证件的有效期限为两年,从2010年4月14日至2012年4月14日。

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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